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的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决定:
自2022年10月20日12时起,剑阁县普安镇鼓楼社区幸福人家小区的风险等级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自2022年10月20日12时起,剑阁县普安镇鼓楼社区原粮食局住宿区、剑阁县普安镇较场坝社区农贸市场、剑阁县普安镇小玲珑社区华伦邦赛鞋店、剑阁县普安镇鼓楼社区汇康药店的风险等级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风险区后,按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落实管控措施。
剑阁县其他中高风险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特此通告。
剑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2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