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履行政府投资宏观管理职责情况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4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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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剑阁县审计局《审计报告》(剑审报〔2022〕5号)文件,我单位履行政府投资宏观管理职责情况审计情况存在七个方面问题,为确保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到实处,我单位积极召开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逐项专题研究,逐个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对审计组反馈的问题已经全部完成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取得施工许可证而擅自开工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与住建部门紧密配合,已办理施工许可证,在今后的项目推进中依照法律法规和程序办理。

二、部分项目应开工未开工、未按合同约定开工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我单位对业主单位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将适时对业单位进行约谈。在今后的项目建设管理中我单位将及时跟进项目开工情况,对发现未按时开工的项目进行督促、及时整改,严格按照合同文本如期开工。

三、合同签订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督促主管部门对项目业主进行了约谈,项目业主单位已完善资料,并要求加强招标投标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四、项目前期审批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已完成项目深化设计,在今后的项目审批中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审批立项。

五、项目资金支出率低及资金闲置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截止到8月底,我县7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资金已全部拨付使用完毕。我单位已积极与县财政、水利协调沟通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年底将专项债券资金盘活用于项目中。

六、水库维修施工招标方式变更未履行相关的变更审批程序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因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暂未实施,我单位责令业主单位务必根据2021年7月30日县发改局(剑发改发〔2021〕125号)的批复内容,以委托招标的方式公开确定施工队伍,确保项目质量、任务及时完成。

七、未取得节能审查项目整改期间仍然开工建设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规范开展节能审查工作,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各项目审批股室全面清理2020年以来审批(核准、备案)的未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督促建设单位开展节能审查,经核查无未按规定开展节能审查的项目,加强业务指导,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剑阁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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