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剑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发布日期:2022-12-02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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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剑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和省市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相关工作要求,近日,剑阁县印发《剑阁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2022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明确要求“在2022年底前,构建形成全国统筹、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体系,编制并公布国家、省、市、县四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5月,省政府先后制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2〕15号)、《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川府发〔2022〕18号)和《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提出“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建立由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运行图谱、实施要素一览表构成的行政许可事项管理体系”。市政府先后制发《广元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广府发〔2022〕24号)和《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广府办发〔2022〕57号),对各县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编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二、重要意义

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明晰行政许可权力边界、规范行政许可运行,为企业和群众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对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义重大。

三、主要内容

本次印发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覆盖县、乡镇两级,共238项,涉及29个县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每个事项均明确了主管部门、实施机关、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并对需说明的事项进行备注,所列行政许可事项按要求承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简称国家清单)和《四川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简称省级清单)中的行政许可事项,未超出国家清单和省级清单范围。按照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要求,清单已征求乡镇、部门意见建议,并完成合法性审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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