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工业用地“标准地” 指标体系》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6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解读:《剑阁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

剑府办函〔2022〕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剑阁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控制性指标体系》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剑阁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指标体系

产业类别

固定资产投资

强度

(万元/亩)

亩均税收

(万元/亩·年)

容积率

亩均产值

(万元/亩·年)

就业要求

新能源

≥130

≥3

≥1.0

≥100

职工人数中当地常住人口数不低于总数的 70%

生物医药

≥120

≥3.5

≥1.0

≥150

轻工食品

≥120

≥3

≥1.0

≥120

新材料

≥120

≥3.5

≥1.0

≥120

其它产业

≥120

≥3

≥1.0

≥100

重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以及其它特殊情况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议定


备注:1.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固定资产投产额/土地面积。

2.亩均税收: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税额/土地面积。企业向税务部门缴纳税额指企业实际缴纳的税金与依法“免抵调库”税金之和。

3.亩均产值:企业工业总产值/土地面积。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