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营商办〔2022〕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安排部署,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全市最优营商环境县,经研究同意,决定向全县收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存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工作人员
二、受理范围
(一)政策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办事拖沓,久拖不办;履约践诺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规设置行政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行政受理时未登记,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未一次性告知,多次缺项告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公或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以罚代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等问题。
(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
(五)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或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六)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三、奖励办法
举报人需以实名对受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经县纪委监委查证属实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一次性给予一件问题线索500—2000元的现金奖励。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39-6600036(县营商办)、0839-6600994(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2.来信来访:剑阁县人民政府二楼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3.电子邮箱:12463565@qq.com
4.网络举报:
五、注意事项
(一)接受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举报人需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内容原则上应包括: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具体问题、诉求和理由、证据材料,并需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四)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剑阁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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