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实行有奖举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7-0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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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营商办〔2022〕3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护航创建最优营商环境安排部署,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努力打造全市最优营商环境县,经研究同意,决定向全县收集损害营商环境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对象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两委”存在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工作人员

二、受理范围

(一)政策落实中打折扣、搞变通,办事拖沓,久拖不办;履约践诺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

(二)违规设置行政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行政受理时未登记,办事程序、收费标准未一次性告知,多次缺项告知,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不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办理等问题。

(三)执法检查过多过滥、执法不公或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以罚代管、以罚代纠,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故意刁难企业和群众等问题。

(四)国家公职人员违规招揽工程、投资入股、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问题。

(五)在优化营商环境中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贻误工作和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履职不到位或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

(六)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

三、奖励办法

举报人需以实名对受理范围内存在的问题线索进行举报,经县纪委监委查证属实党员干部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一次性给予一件问题线索500—2000元的现金奖励。

四、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0839-6600036(县营商办)、0839-6600994(县纪委监委信访室)

2.来信来访:剑阁县人民政府二楼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

3.电子邮箱:12463565@qq.com

4.网络举报:

五、注意事项

(一)接受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举报人需要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借举报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三)举报内容原则上应包括: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具体问题、诉求和理由、证据材料,并需提供举报人真实姓名、详细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四)对举报人个人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剑阁县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代章)

2022年6月24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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