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2〕58号)、《关于做好乡村植保员工作的通知》(川农业植保函〔2022〕26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本人申请、政府推荐、资格审查、现场面试的程序,现将2022年拟聘乡村植保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9日-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剑阁县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0839-6602690
剑阁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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