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何建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1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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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何建伟、刘唐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峨同志为县司法局普安司法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晓丽同志为县司法局下寺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春叶同志为县司法局柳沟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彩霞同志为县司法局武连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  钊同志为县司法局开封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鲁镇涛同志为县司法局元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蒲九龙同志为县司法局公兴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蒲军臣同志为县司法局白龙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  适同志为县司法局鹤龄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罗文娟同志为县司法局江口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会鑫同志为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治途同志为剑阁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刘  晨同志为普安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周发林同志为下寺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晓冬同志为龙源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斌同志为姚家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袁玮良同志为盐店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傅启彬同志为柳沟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玲同志为义兴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雪梅同志为武连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瀑泉同志为东宝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佳洁同志为秀钟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舒  斌同志为开封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尧同志为元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苟锡欧同志为王河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黎同志为演圣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鲜科林同志为公兴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仲泉城同志为金仙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母昌杰同志为香沉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  亮同志为涂山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奂文蛟同志为白龙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蒋宏俊同志为店子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左周宝同志为杨村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左大春同志为羊岭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杜  甫同志为樵店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  勇同志为江口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孙正宏同志为木马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  楗同志为剑门关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  虹同志为汉阳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洋同志为张王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加俊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元山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0月起计算);

徐筱娟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柳沟所所长(任职时间从2021年10月起计算)。

免去:

王江珠、何浩民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张志成同志的剑州中学副校长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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