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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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项目填报问题的解释》(国办公开办函〔2016〕20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办便函〔2021〕306号)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http://www.cnjg.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关大道南段150号附1号,邮编:628317,联系电话:0839-660026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广元市剑阁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加强生态环境信息公开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切实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全年主动公开信息192条,其中:县人民政府网站84条,市生态环境局网站108条。微信公众号“剑阁生态环境”发布信息404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我局2022年工作总体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及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二是认真分析研究政务公开重要意义和必要性,增强政务公开透明度,进一步强化公开责任,明确目标任务,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工作落地落实。三是积极参加各类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有效提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细化公开事项,严格执行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及时准确依法公开。四是进一步规范“剑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管理,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原创度,把牢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错敏信息上网。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通过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元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剑阁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各类信息,不断优化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发布行业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健全政务公开平台的建设。

(五)监督保障情况。全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剑阁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强化内容审核。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加强文稿校对,建立健全信息资源收集、审核制度,发布的各类信息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核确定,重要信息经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确定,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由于人员岗位调整,新岗位负责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理解存在偏差,导致存在信息公开不及时、有错误现象。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养,增强信息公开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多种形式全面公开,扩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覆盖面,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收费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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