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市监办发〔2023〕4号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机关各股室:
现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印发你们,请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执行。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3年1月30日
2023年市场监管领域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计划
序号 |
实施部门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事项 |
检查对象 |
检查 方式 |
实施 层级 |
抽查 比例 |
关联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抽查比例分配 |
检查时间 |
1 |
质量监管股 |
取证企业证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
企业持续保持满足生产许可条件和能力情况 |
取证企业 |
现场 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100% |
无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2 |
特监股 |
特种设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特种设备档案、人员档案建立情况 2.作业人员是持证情况 3.使用标志和警示标志按规定张贴情况 4.安全装置维保情况及设备按时检验情况 |
全县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
现场 书面 |
县级、 基层所 |
10% |
按照常规监督检查单位5%,重点监督检查单位50%比例抽取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3 |
价监股 |
转供电收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案 |
转供电收费价格违法情况 |
转供电市场主体 |
现场 检查 |
县级、 基层所 |
50% |
无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4 |
食品生产监管股 |
特殊食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
1.经营场所及产品的合法性情况 2.产品标签标识及店内广告宣传合法性情况 3.索证索票情况(供货商资质、产品批件(凭证)、购销台账、票据等) 4.有无现场制售等违法行为情况 5.婴幼儿奶粉经营情况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体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15% |
按照A类5%,B类和C类16%,D类20%比例抽取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
1.食品生产者的资质保持、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情况 2.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结果、贮存及交付控制、标识标注、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情况 3.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消费者投诉受理等情况 |
食品生产企业及个体 |
现场书面、网络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15% |
按照A类10%,B类和C类40%,D类50%比例抽取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
5 |
市场股 |
广告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方案 |
1.广告经营、制作、发布情况 2.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审查批准情况3.是否存在其他违反广告法情况 |
企业及分支机构、个体户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3% |
按照A类和B类2%,C类和D类100%比例抽取(实际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6 |
知识产权股 |
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情况“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
1.专利机构变更、代理人执业行为情况 2.核查专利公示情况 |
代理机构、代理人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县级 |
60% |
按照A类和B类20%,C类和D类100%比例抽取 |
2023年9月30日之前 |
7 |
计量标 准化股 |
有机产品质量“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
1.定量包装商品监督检查 2.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 |
有机生产企业 |
现场 检查 |
县级 |
25% |
按照A类和B类20%,C类和D类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加油站计量“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1.加油器具按周期检定情况 2.计量器具是合法情况 |
加油站经营者 |
现场 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25% |
按照A类和B类10%,C类和D类20比例抽查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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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
1.检验检测资质情况 2.能力水平建设情况 |
检验检测机构 |
现场 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30% |
按照A类5%比例抽取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
8 |
食品经营监管股 |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
1.相关从业证照取得情况 2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 3索证索票情况。 |
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经营者 |
现场 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6% |
按照A类和B类5%,C类和D类20%比例抽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
1.证照持有情况 2.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人员配备情况 3.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检查 |
养老机构经营者 |
现场 检查 |
县级、基层所 |
50% |
按照A类和B类20%,C类和D类100%比例抽取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
9 |
审批股 |
未年报市场主体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方案 |
1.2022年未年报市场主体经营情况 2.2022年企业变更登记信息公示情况 |
企业及分支机构、农专、个体 |
现场检查、网络书面 |
县级、基层所 |
3% |
ABCD类企业按照1%、3%、5%、10%比例抽查 |
2023年11月20日之前 |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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