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建立剑阁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2-10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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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函〔2023〕8号

县民政局:

你局《关于建立〈剑阁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剑民政〔2023〕1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建立由县民政局牵头的剑阁县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二、请你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地名管理工作。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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