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 项目业主: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2 项目名称: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2-2023年应急供水保障项目
1.3 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2月
2.代理人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提供营业执照);
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2.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2.5 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2.6 针对我单位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特殊要求;
2.6.1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已列入四川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库内存续的合法代理机构(提供截图或其他证明文件)。
2.6.2 熟悉政府采购政策及工作程序,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所必需的办公条件、评审场地、录音录像等监控设备设施并符合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提供办公场所、评审场地图片或照片)。
2.6.3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代理机构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代理机构(提供近期查询网络截图)。
3.申请人参加比选
3.1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根据比选项目概况中有关信息认真研究确定是否参加比选。
3.2比选公告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www.cnjg.gov.cn)发布,比选公告规定的公告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 2023年2月10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2月14日截止。
3.3 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发包价,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并以中选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参考《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计算相应费用,并按下浮后的报价结算。
3.4 本项目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为固定价法,按下浮20%计价。
4.随机选择中选人
4.1 比选人定于比选公告截止时间即北京时间 2023年2月15日上午10时,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参加比选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剑阁县水利局三楼会议室(剑阁县隆庆街132号)从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中现场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4.2 抽取方式。委托代理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至现场监督部门审核签字认可,方可参与随机抽取。
4.2.1 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企业为委托代理人缴纳的最近6个月养老保险原件(按规定缓交的和不需要交纳的应提供社保部门的证明);
4.2.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3 第3条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
4.2.4 比选申请函、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交一份加盖企业鲜章的复印件。
5.联系方式
比选人: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剑阁县隆庆街132号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939-6603996
附件:1.比选申请函
2.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剑阁县水利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2月1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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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