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秀钟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农民集中安置点建设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3-02-1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剑府函〔2023〕12号

秀钟乡人民政府:

你乡《关于<秀钟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点建设>的请示》(秀府〔202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秀钟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农民集中安置点建设》有关内容。

二、请严格按照《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2019—2020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剑府办发〔2020〕33号)有关要求,加快项目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三、请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农民集中安置点建设用地手续。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