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7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 字体: 分享到:

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同意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川编办函〔2023〕7号)要求和《四川省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川办发〔2020〕82号)、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广编办函〔2023〕1号)和县委编办《关于调整市场监管部门部分行政权力事项的函》(县编办函〔2023〕1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部分行政权力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新增“股权出质的设立”等行政权力事项8项。

二、依法取消“对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广告发布登记,广告发布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不按规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的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事项10项。

三、变更“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备案”行政权力事项1项。

剑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7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

官方微信

官方微博

无障碍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