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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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文管所概况

一、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2、落实文物产权所有单位和使用单位的保护职责,与使用单位签订保护责任书,并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3、做好辖区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普查工作以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的推荐和申报等工作;

4、调查、发掘辖区境内地上、地下文物遗迹,进行文物普查,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5、协助对辖区内涉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以及其它可能埋藏文物地区的规划建设项目进行监管和前期审核;

6、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修复、陈列、展示,充实博物馆展品内容,提高展品内涵;

7、采取有效措施,防火、防盗,确保馆藏文物安全;

8、举办对外文化交流活动,推动旅游事业发展,承担科学普及、青少年教育等社会活动职能;

9、参与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和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文物安全管理。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整改巡查检查,加强消防应急演练和安全消防设施建设,开展地方政府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调查评估,推动落实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制度。

2、加强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管理。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前期工作,启动第九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开展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录汇总工作,加大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力度。

3、全面加大文物保护工程力度。推进《香沉寺保护》、《剑州文庙》等文物建筑保护研究示范项目,计划2023年编制觉苑寺彩塑壁画保护项目计划书,拟编制钟鼓楼古建区保护项目及青虚山寨遗址保护项目计划书,实施一批石窟寺、石刻文物保护项目。

4、加大革命文物保护力度。做好红色标语类革命文物专项调查,做好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基本信息和保存状况核查工作。

5、推进博物馆(纪念馆)建设发展。推动红四方面军马鞍山纪念馆(含红军攻克剑门关纪念馆)智慧化提升工作。开展2023年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展览活动。

6、提升文物宣传传播影响力。举办2023年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活动,加大文物及剑门蜀道保护的宣传力度。

7、推进鹤鸣山石窟寺及石刻安防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已报请省文物局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查缺补漏,准备相关验收资料,做好迎检验收工作。

第二部分 剑阁县文物保护管理所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文管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收支总预算2543629.67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54170.3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收入预算2543629.67元,其中:上年结转693655.4元,占27.2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9974.27元,占72.7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支出预算2543629.67元,其中:基本支出1873629.67元,占73.66%;项目支出670000元,占26.34%。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3629.67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954170.3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49974.27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93655.4元;支出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61063.4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7553.92元、卫生健康支出93776.96元、住房保障支出101235.3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49974.27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1374.2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59424.03元,占84.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133.44元,占7.37%;卫生健康支出64,566.72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96,850.08元,占4.6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1559424.03元,主要用于:文管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129133.4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4,566.72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职工医疗保险。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6,850.08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3629.67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5767.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7862.1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08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408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文管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业务交流、上级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文管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862.11元,比2022年预算增长33262.11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文管所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剑阁县文管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剑阁县文管所10000元以上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反映文管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四)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反映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支出。

(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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