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是一所完全制小学,现有在校学生2230人,在编教职工128人,特岗教师1人。
1.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3.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全面发展。
4.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扶教育,促教育均衡发展
(二)抓创建,促全面优质发展
第二部分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30054293.95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3359103.8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学生人数减少,公用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30054293.95元,其中:上年结转10929580.16元,占36.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24713.79元,占63.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30054293.95元,其中:基本支出19789255.12元,占65.85%;项目支出10265038.83元,占34.1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0054293.95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3359103.8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人员经费减少,学生人数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124713.7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929580.1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教育支出26612702.0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4884.48元、卫生健康支出752442.26元、住房保障支出1144265.2元,其他支出2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24713.79元,比2021年预算数增加4243027.58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离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元,占0%;教育支出15738723.71元,占82.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4884.48元,占7.87%;卫生健康支出752442.24元,占3.93%;住房保障支出1128663.36元,占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50500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临代人员基本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88223.71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04884.48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52442.248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28663.36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789255.12元,其中:
人员经费17532591.97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256663.1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000元,为上年结转资金,主要用于乡村少年宫建设。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没有安排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小学校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学前教育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 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初中教育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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