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聚焦项目投资,推动镇域经济发展。稳定实施乡村振兴项目、行业补助资金项目,始终坚持“项目为王”,紧抓绵广复线途经义兴的重大机遇,谋划一批“对上能争取、对外能招商”的大项目好项目新项目。持续发力加大招商力度,营造全域招商氛围,招引以肉羊养殖、特色产业种植的企业。力争成功招引1-2个项目,用好省内对口帮扶资源及在外成功人士媒介资源,用好用活商界、政界、老干部界等资源专业招商、有效招商。三进一步落实项目固投专人管理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和支持。
(二)聚焦乡村振兴,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压紧压实三级网格员责任,落实常态化预警。通过项目实施带动、庭院经济发展、社会保障兜底、教育扶持、就业创业扶持等多种方式,提高群众经济收入。围绕盘活经营性资产、整合利用闲置村集体财产等方面,采用飞地经营、共投共建共享等模式,力争双垭村今年集体经济达到20万,红星村达到15万元,其他各村保持不低于15%的增长速度。完成水稻种植4000亩,大豆种植6000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3800亩的目标。力争养殖大户数量、肉羊存出栏数在2022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再建肉羊养殖小区1个。加强有机蔬菜种植的示范、推广,推动烟叶种植发展壮大。按照适度有序发展的原则,培育一批爱农村、爱农业、讲科学的新型农业主体。充分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和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业种养殖水平。
(三)聚焦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办好两件民生实事:一是完成凉山供水站至义兴场镇沿线供水管网提升工程,尽最大努力缓解改善供水难题;二是开工建设镇文化广场,解决全镇文化体育娱乐活动阵地老大难问题,补齐场镇功能配套短板。积极开展劳动技能培训和就业供需对接,做好社会保险、劳动监察和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完善各类救助保障制度,充分发挥政策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推进保险兜底工作,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降低致贫、返贫风险,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与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充实救援物资储备,优化队伍加强业务培训。
(四)聚焦基层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行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治理模式。实施网格化精准管理,划小网格单元,做优网格服务,实现“一网包干、一包到底、一员多用”网格化服务管理新格局。持续推进法治义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深化“法律7+3”。加大信访排查力度,全面落实领导包案、部门联动和联席会商制度,有效化解一批久拖未决的信访积案。加快社会治安防控和公共安全体系提档升级,壮大“雄关义警”“治安户长”等队伍,持续做好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好我镇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五)聚焦生态文明,拓展绿色发展空间。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和修复工作,做好改厕及垃圾收集处理等工作,强化建设、管理、提升。常态化做好林长制工作,严格落实1238森林防火体系以及十二包保责任,严格落实“河长制”的工作要求,完善生产用水保障,持续加大水利方面的投入,强化供水的保障力度。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彻底治理脏、乱、差现象。按照“扫干净、摆整齐、保畅通”的思路,集中力量主攻薄弱环节。进一步提升集镇管理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六)聚焦依法行政,建设实干为民政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健全法治政府制度机制,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自觉接受镇党委、镇人大、纪委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案建议,真正把人民的意愿转化为政府的具体行动。加强政务督查和效能监督,提高工作执行力和落实力,确保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地;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强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专项资金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全面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志生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创造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的变化,创新服务思维,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让及时回应群众期盼成为常态。
第二部分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8621688.66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46096.97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及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8621688.66元,其中:上年结转390636.39元,占4.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31052.27元,占95.47%。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8621688.66元,其中:基本支出5927443.51元,占68.75%;项目支出2694245.15元,占31.2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21688.66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46096.97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及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231052.27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0636.3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353.17元、国防支出5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5095.43元、卫生健康支出275929.60元、城乡社区支出81400.00元、农林水支出4721816.05元、住房保障支出388894.41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31052.27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54114.7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及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19353.12元,占31.83%、国防支出5000.00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200.00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1859.20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205929.60元,占2.5%、城乡社区支出81400.00元,占0.99%、农林水支出4594415.95元,占55.82%、住房保障支出308894.40元,占3.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208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6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镇村代表之家相关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414253.1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1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维稳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6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14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3年预算数为42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1859.20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88729.92元,主要用于乡镇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199.68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814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2522.28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980748.67元,主要用于便民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日常办公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相关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9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115245.00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894.40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万5927443.51元,其中:
人员经费5402148.0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525295.5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义兴镇人民政府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25295.50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54157.81元,减少9.35%。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人员及福利费、工会费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义兴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513.89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75.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33.85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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