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一)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四)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五)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攻坚克难,乡村振兴全面推进。一是坚持“早谋划、早推进、快发展”的总体思路,创新举措,合力攻坚,稳定发展传统粮油种植、生猪和肉牛羊养殖,巩固蟠桃产业、核桃产业、石榴产业园和中药材产业园,积极发展香菇产业。二是同步发展乡村旅游,依托五指山AAA级旅游景区和杨家坝水库特有的山水自然风景及现代观光农业等优势,做亮特色乡村旅游。三是统筹推进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以“清化收”专项行动为契机,盘活农村资产资源,谋划好集体产业项目,不断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强化措施,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用好用活剑阁天然气净化厂招牌,推动天然气净化厂二期、天然气液化灌装厂项目建设。充分挖掘文旅资源,做好五指山农旅融合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五指村“半山时光”旅游开发项目。同时做好农贸市场、干部周转房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压实责任,建立疫情防控长效机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人员从严排查、严格管控,积极做好人员调度和统筹协调,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严格落实辖区居(村)民信息、疫苗接种、在外人员、十二类人员等台账管理;持续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将防控措施细化至最小单元筑牢疫情防控“铜墙铁壁”;持续抓紧抓实抓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的长效机制。
(四)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各项民生事业。一是持续做好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大病救助等扶持政策,切实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二是优化公共服务供给,推进社保事务就近办、线上办、快速办,更好地满足群众高品质、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三是把平安乡村建设、文明乡镇创建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做好信访案件的办理,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上下联动,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扎实做好民政、优抚、医保、卫计、文化、教育等工作;二是加强社会综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坚决维护社会稳定;三是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机制和安全生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等工作,全力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坚持每周一研判、每日一分析,全面梳理排查各类安全稳定风险,以“清单式”“包干制”扎实推进安全风险有效调处和防范化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一是严格落实基层党建责任清单,推进“三会一课”学习教育常态化;二是抓好党建组织建设,做好“两委”换届工作的后续保障;三是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始终保持反腐倡廉高压态势;四是多途径加强党员培训、教育和管理;五是积极推进抓党建促振兴工作;六是强化班子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整顿,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严肃查处和纠正群众身边的违纪违规问题,着力培育现代文明新风。
第二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4,796,392.71元,比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65,869.82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上年结转额度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4,796,392.71元,其中:上年结转2,059,453.72元,占13.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36,938.99元,占86.1%。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4,796,392.71元,其中:基本支出10,691,093.07元,占72.25%;项目支出4,105,299.64元,占27.7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96,392.7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65,869.82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上年结转额度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736,938.9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59,453.7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45,011.86元、国防支出5,000.00元、文化和旅游体育传媒支出46,771.6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9,441.54元、卫生健康支出652,329.12元、城乡社区支出83,500.00元、农林水支出7,815,844.91元、住房保障支出948,493.6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736,938.9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58,807.90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和加强内部管理,减少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2,004.8元,占30.24%;国防支出5,000.00元,占0.0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元,占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9,510.72元,占5.18%;卫生健康支出329,755.36元,占2.59%,城乡社区支出83,500.00元,占0.66%;农林水支出7,306,535.07元,占57.36%住房保障支出494,633.04元,占3.88%。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00.00元,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镇村代表之家相关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636,404.8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2,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信访维稳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纪检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31,680.00元,主要用于乡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420.00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3年预算数为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建设设施和设备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9,510.72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1,951.20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乡镇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7,804.16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83,5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35,647.42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1,167,102.65元,主要用于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中心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防灾救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森林防火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200.00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7,585.00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94,633.0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91,093.07元,其中:
人员经费9,842,581.2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48,511.8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有所下降。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接受上级检查、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2023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48,511.85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877.16元,增长2.27%。主要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盐店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827.45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08.7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37.5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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