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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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主要职能。

党委工作职责:(1)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2)保证监督职能。(3)教育和管理职能。(4)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的职能。(5)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2、政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加快项目建设。做好升钟湖库区果蔬经济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全力推进X123县道国光至元山快通王河段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理项目、王河幼儿园建设项目、工业园区建设及林山村水土保持等项目的落地落实。力争全年新增500万元以上签约项目10个,开工项目8个。落实为企服务定期走访、政策宣传、资金兑现等惠企利企举措,营造“尊商、重商、亲商”的优质营商环境。

(二)狠抓乡村振兴。持续巩固脱贫成果,精准落实落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措施,用足用好财政涉农资金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严格耕地保护,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规范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管理,常态化开展撂荒地整治利用。全面深化农业农村综合改革,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进“党建+信用”,聚力创建3个“组织强、产业旺、信用好、治理优、乡村美”的标杆村。深化乡村建设行动,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持续做好农田水利工程、饮水安全工程管护和“四好农村路”建后管护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现代农业新亮点。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夯实农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发展壮大金宝李、中草药、冷水鱼等特色产业。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三)狠抓生态环境治理。以乡村振兴产业示范片、剑盐线、王梓线等镇域主干道沿线为重点,对16个村社区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推动“厕所革命”“千村示范”等项目实施,高标准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的品牌创建和志愿服务活动,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乡环境。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精准推进环保问题整改销号。严格生态环境准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自然资源管理,坚决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抓好西河、柳河、任家沟河、葫芦坝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饮用水源地保护,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严实秸秆禁烧管控,深化建筑扬尘等源头治理。大力发展绿色经济,以环保、用能、装备、安全等标准协同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低效企业转型。  (四)着力改善民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政策,加大对特殊群体、弱势群体帮扶力度,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支持就业创业,加大就业创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面。加强双拥共建和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管理,加强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关心关爱和权益保护。扎实开展暖民心行动,绘靓民生底色。创新教育教学管理,稳步提升教育质量。持续改善办学条件,实施好学前教育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医疗队伍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不折不扣执行好优化落实疫情防控“新十条”和“川六条”措施,持续做好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发展文化体育事业,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倡导全民阅读,打造“书香王河”文化品牌。

(五)强化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社会矛盾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抓好初信初访办理,深入开展重复信访治理、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强化社会治安整体防控,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态势。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安全发展,预防第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强化应急救援设施和队伍建设,抓好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等工作,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持续增强应急救援能力。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推进网络文明建设,增强网络安全意识,提高管网用网治网水平。

(六)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对党忠诚、实干担当、公平法治、清正廉洁的人民满意政府。

第二部分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7558134.1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045707.02  元,主要原因是含结转资金和项目等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7558134.1元,其中:上年结转870506.37元,占4.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87627.73元,占95.0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7558134.1元,其中:基本支出11426359.62元,占65.08%;项目支出6131774.48元,占34.9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558134.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045707.02 元,主要原因是含结转资金和项目经费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687627.73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0506.37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02555.93元、国防支出5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5512.4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4669.96元、卫生健康支出392628.48元、城乡社区支出104300元、农林水支出10133528.36元、住房保障支出709938.9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687627.7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15200.65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等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8275.93元,31.68%、国防支出5000元,占0.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600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5256.96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392628.48元,占2.35%、城乡社区支出104300元,占0.63%、农林水支出9513623.64万元,占57.01%、住房保障支出588942.72元,占3.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305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1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镇村代表之家相关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054375.9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90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的方面的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42280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相关支出等。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20元,主要用于乡镇宣传方面的支出。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3年预算数为96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85256.96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79540.16元,主要用于乡镇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3088.32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04300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04762.46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6541.1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2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相关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36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4696720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88942.72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26359.62元,其中:

人员经费10295768.9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130590.6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王河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检查、招商引资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王河镇人民政府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30590.67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72.27元,增长0.22%。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人员及福利费、工会费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王河镇人民政府(单位名称)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王河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5个,其中:人员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0053917.06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388090.67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5245620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开展的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二十)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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