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聚焦乡村振兴,打造美丽新江口。一是坚持党建促振兴。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能力素质,通过专题培训、外出调研等学习先进经验,提升干部带农富农能力。深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专题讲座、坝坝会、新媒体等方式开展宣传,推动学习成果引领发展;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强化民风民俗转变,把党的声音走进千家万户,谱写万家共建美好家园华章。二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成效。聚焦防返贫动态监测,持续开展风险人员排查,坚持动态调整机制,落实监测户帮扶措施。加强与广安对口帮扶乡镇交流学习,进一步促进自身发展。三是缔造舒适人居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美丽家园创建,深入实施“门前三包”,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努力实现农村生态环境不断美化。全面推进“厕所革命”,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
(二)聚焦产业发展,打造富裕新江口。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暨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聚焦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重心,强力推进农村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招商引资。依托镇辖区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强化招商队伍建设,主动出击,精准对接,提高项目签约率;大力加强肉牛羊、生态渔业资源招商引资工作,做好辖区文旅渔旅特色推广;抓紧推进江口水上运动中心建设和2023年中国桨板俱乐部联赛暨全国U系列比赛赛事承办申报工作,促进县文旅产业招商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在外乡贤和成功人士信息库,拓宽招商信息渠道。二是加快项目推进。通过“日调度、周会商、月总结”,加快剑江醇酒业有限公司扩产技改项目一期工程、百包山农旅高培项目一期、滢源肉牛养殖项目、江口镇嘉陵江航运配套工程项目、嘉陵江大件码头等5个项目开工实施。三是壮大村集体经济。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作为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中心任务常抓不懈,积极探索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鼓励引导农民以土地租赁、转让、入股等方式将土地资源转化为资本,促进农村土地合理合法流转,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
(三)聚焦社会治理,打造平安新江口。一是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摸清全镇信访积案和信访底数,抓好矛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做到老问题化解稳控到位,新问题不引发,坚决杜绝进京赴省非访、越级访零发生。二是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做实做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深化交通运输、燃气、消防、防汛、防溺水、建筑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事故零发生。三是抓好卫健事业发展。动态掌握国家防疫政策,突出抓好辖区70岁以上高龄老人阳性病例感染服务保障,特别是患基础性老年疾病患者的关心关爱;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引导公众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提倡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做好个人和家庭卫生。四是注重廉洁高效运转。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稳步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着力打造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干部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第二部分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13252580.14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712121.7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及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垃圾清运费支出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13252580.14元,其中:上年结转625744.42元,占4.7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6835.72元,占95.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13252580.14元,其中:基本支出9341367.22元,占70.49%;项目支出3911212.92元,占29.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252580.14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12121.7元,主要原因是加强内部管理,减少日常公用经费,压缩公务接待费、垃圾清运费支出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26835.72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5744.4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44587.56元、国防支出5000.00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3886.72元、卫生健康支出406669.88元、城乡社区支出69300.00元、农林水支出7666720.94元、住房保障支出490415.0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26835.72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28726.1元,主要原因是五险一金、工会经费、福利费预算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31944.72元,占30.35%;国防支出5000.00元,占0.0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00.00元,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3886.72元,占5.18%; 卫生健康支出326943.36元,占2.59%;城乡社区支出69300.00元,占0.55%;农林水支出7243345.88元,占57.36%;住房保障支出490415.04元,占3.8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办公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00.00元,主要用于镇人大会议支出,包括会议用餐及相关支出等。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7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镇村代表之家相关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576544.72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等。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信访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7000.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2023年项目支出,包括社会治理、乡风文明建设、妇女儿童工作,老促会等。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3120.00元,主要用于:宣传工作,包括日常宣传等。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监察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包括日常办公等。
1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978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党组织活动,包括党员培训和宣传事务等。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征兵工作相关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 2023年预算数为6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和设备建设等。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3886.72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4536.96元,主要用于乡镇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02406.4元,主要用于乡镇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693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垃圾清运和环境整治工作等。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246105.71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1587285.17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事业人员工资日常办公等。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52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相关项目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83600.00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驻村帮扶保障经费等。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954355.00元,主要用于村级组织经费保障,包括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等。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90415.04元,主要用于单位为乡镇在职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341367.22元,其中:
人员经费8425102.8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16264.36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其他单位来人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6264.36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2671.34元,增长6.10%,主要原因是2023年五险一金及工会经费、福利费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江口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821.69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119.47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321.53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 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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