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简介
(一)剑阁县公兴小学校职能简介
剑阁县公兴小学总编制75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事业编制75名,工勤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77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74人,其他人员3人;遗属人员7人,退休人员61人。固定资产总额23942529元。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
(二)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重点工作
1.健全规章制度,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2.强化常规管理,提升教学质量
3.拓宽提升渠道,促进专业成长
4.深化高效课堂建设,提升教育科研能力
5.切实加强德育工作,构建文明校园
6.深化活动育人,实施素质教育
7.加强平安校园建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8.推进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
9.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后勤保障能力
10.做好党群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推进廉政建设
11.发挥工会职能,做实关爱工作
12.提升学前教育,发展特殊教育
13.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教育振兴
14.规范开展研学实践教育,全面落实课后服务试点工作
第二部分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公兴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24192581.72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876159.24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安排我校预算内项目一个。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24192581.72元,其中:上年结转12470123.99元,占51.5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22457.73元,占48.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24192581.72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0290.39元,占47.83%;项目支出12622291.33元,占52.17%。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192581.72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876159.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安排我校预算内项目一个。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722457.73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70123.99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教育支出22106055.16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9047.36元、卫生健康支出449791.68元、住房保障支出674687.52元、其他支出:1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722457.7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533424.04元,主要原因政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元,占0.00%;教育支出9698395.17元,占8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9583.36元,占7.67%;卫生健康支出449791.68元,占3.84%;住房保障支出674687.52元,占2.7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8,981,895.17元,主要用于小学教育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贴支出(退休费支出、生活补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716,500.00元,主要用于学前教育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99583.36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9791.68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74687.52元,主要用于:住房保障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570,290.39元,其中:
人员经费10025330.91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544959.4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公兴小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培训学习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公兴小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公兴小学校没有下属机关。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公兴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公兴小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公兴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04000.0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为保证附属幼儿园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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