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职能简介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聚焦提质增效,抓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政策要求,保持现有扶持政策不变、资金支持力度不减,聚焦全镇678户脱贫户、15户边缘易致贫户,深入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准确掌握最新动态,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做到早预警、早介入、早帮扶,及时动态清零,持续精准帮扶,严防规模性返贫风险。围绕“3+3+3”产业体系构建,坚持党建示范引领,按照“一片、一带、一叶、一园”规划,推进农业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调整,加大雷竹、柑橘、玉米、大豆、蔬菜和肉牛羊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现代农业经济发展进程。抓住国家扩种大豆政策,依托玉米种植基础,打造大豆玉米“黄金搭档”,在全镇建立玉米大豆复合间套种示范片3处。抓住肉牛羊发展政策,力争大河村中省扶持资金100万元肉羊养殖和登高村引进业主投资1000万元肉牛养殖特色产业落地店子。立足得天独厚的垂钓资源,发挥四川省钓鱼竞赛培训基地平台优势,办好办强各类垂钓比赛和路亚运动,打造店子“渔旅”名片,用山水美景和热情服务让客人走进来、留下来、回头来。
(二)聚焦项目建设,推动镇域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牢固树立“全党抓经济,关键抓项目”思维,做好招商引资和项目争取工作,依托亭子湖尾水优势,积极主动联系我县5个驻外招商分局,引导企业入驻,做大做亮“渔旅”文化品牌,全力打造“渔旅观光休闲区”,完成沿湖修建2km休闲垂钓观光歩游道,美化蒲家河大桥外观,新建以舟钓(路亚)运动文化为主的主题文化广场及以休闲垂钓为主题的特色民宿,生态停车场、环保厕所等基础设施项目,使“店子精品渔旅圈”形成闭环,以吸引更多企业到我镇投资兴业,彻底改变我镇招商引资落后面貌。
(三)聚焦民生福祉,统筹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坚持民生为本,共建共享,更加注重群众生活质量,继续抓好民生工程,办实事,多谋民生之利,多解群众之忧。动态调整低保人员,对新出现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清除。坚持实施城乡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完善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严格落实社会保障、惠农政策等,加快老龄、残疾人、妇女儿童等事业发展,统筹做好民族宗教、通信、卫健等各项工作。
(四)聚焦安全发展,持续推动社会和谐稳定。把安全发展贯穿于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切实防范和化解影响发展进步的风险,提高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遏制辖区安全事故发生。完善“3+3+3”信访工作制度,坚持矛盾纠纷调处“一体化”,矛盾纠纷调处“程序化”,矛盾纠纷调处“高效化”,强化源头化解,强化六个到位,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五)聚焦宜居环境,持续践行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推进集镇提档升级,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通过移民后扶、乡村振兴发展改善场镇基础设施老化、破旧问题,切实推进场镇改造提升,改善环境品质、提升管理水平,加大直排水净化,处污设施建设,配套升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切实增强综合承载支撑能力。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环保巡查,打好“三大保卫战”。大力推动宜居乡村建设,落实村民义务劳动常态化机制,加强脱贫户、低保户等重点群体的管理,全面防控面源污染,持续开展“三大”革命、“三美”建设,推进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落实“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加强对亭子湖槓牛河等沿岸环境监测,保障店子天蓝水碧,打造宜人宜居、和谐善治的社会环境。
第二部分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9569175.05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3487.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9569175.05元,其中:上年结转714389.12元,占7.4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54785.93元,占92.53%。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9569175.05元,其中:基本支出6379585.53元,占66.67%;项目支出3189589.52元,占33.3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569175.05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833487.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54785.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4389.12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5326.89元、国防支出5000.00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8557.76元、卫生健康支出264278.88元、城乡社区支出66400.00元、农林水支出4783393.20元、住房保障支出441418.3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54785.93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65793.25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增加了绩效奖预算,人员调资、工资正常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8626.89元,占38.04%;国防支出5000.00元,占0.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800.00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557.76元,占4.84%;卫生健康支出214278.88元,占2.42%;城乡社区支出66400.00元,占0.75%;农林水支出4445704.08元,占50.21%;住房保障支出321418.32元,占3.63%。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7000.00元,主要用于镇村代表之家建设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2023年预算数为21200.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人大会议相关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3年预算数为265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日常工作的工作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00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主席团工作经费。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163126.89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81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项目运转,包括老促会工作经费、妇女儿童工作经费、关心下一代工作经费、化解隐性债务、社会治安、小伙食补助等项目。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信访维稳工作。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纪委工作经费。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团委工作经费。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7380.00元,主要用于党组织活动经费、党员教育培训费。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420.00元,主要用于政府机关宣传工作经费。
1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征兵工作的相关经费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3年预算数为4800.00元,主要用于8个村(社区)的农村文化建设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8557.76元,主要用于乡镇在职人员养老保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365.6元,主要用于政府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公务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1913.28元,主要用于政府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事业编制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66400.00元,主要用于垃圾清运及处置费。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970931.69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工资福利费用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737462.39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含乡村建设和文化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奖等人员经费。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和草原防灾减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经费。
2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200.00元,主要用于对驻村工作队的帮扶保障经费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8110.00元,主要用于村组干部基本报酬、保险补助,村离职干部生活补助,基层组织经费及公共服务运行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21418.32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79585.53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8428.49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年终一次性奖励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541157.0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维修(护)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4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4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无公务用车。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下属1家行政单位,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41157.04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449.14元,增长7.86%,主要原因增加工会经费和福利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店子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6个,其中:人员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543.86万元;运转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76.9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8个,涉及预算264.67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宣传部门的事务支出。
(十四)国防(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指反映用于兵役征集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九)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二十二)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四)农林水(类)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与乡村振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农林水(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对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十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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