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简介
本单位主要职能职责是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剑阁县高池小学共了教职工共23人,其中工勤人员1人;在籍学生145人,小学共6个教学班。
1、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
2、维护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3、积极稳妥地推进教育改革,按教育规律办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4、根据学校规模,设置学校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5、坚持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方针,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使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6、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使每个教师都热心于教育事业;
7、做好安全防范。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党的二十大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充分发挥义务教育作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3、做好依法治教,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继续加强高池小学校“莲文化”建设,让“莲文化”进入课堂,让学生知“廉”、养成“习优雅之行止,养对洁之灵魂”。
第二部分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高池小学校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4254496.86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1896.8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收入预算4254496.86元,其中:上年结转710699.41元,占16.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43797.45元,占83.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支出预算4254496.86元,其中:基本支出3580037.05元,占84.1%;项目支出674459.81元,占15.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收支总预算4254496.86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41896.86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减少。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3543797.4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10699.41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3592029.1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30.08元、卫生健康支出147215.04元、住房保障支出220822.5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43797.45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61097.4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3592029.18元,占8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430.08元,占6.9%;卫生健康支出147215.04元,占3.4%;住房保障支出220822.56元,占5.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3592029.1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转。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励、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维修维护费等学生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4430.0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4430.08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7215.04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7215.04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20822.5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822.56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43797.45元,其中:人员经费3312737.9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267299.1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高池小学校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高池小学校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高池小学校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高池小学校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高池小学校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其中:人员类项目 0个,涉及预算0元;运转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91800元;特定目标类项目 0个,涉及预算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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