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县委相关决策部署。
1.负责全县党的组织体系、组织制度建设,负责全县各级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政策研究和规划指导,负责指导开展党员发展、教育和队伍管理工作,负责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课题调研。
2.负责全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宏观管理。负责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日常管理,提出调整配备建议,审核办理任免、工资、退休、兼职、待遇等有关事项。负责全县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3.负责管理全县公务员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法规,承担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监督、工资福利等工作,指导公务员绩效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人才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牵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牵头推进县校(院、企)战略合作、人才对外开放、党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统筹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和人才表彰奖励。
5.负责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规划、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县重点培训项目的策划、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县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管理、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6.负责全县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协调,制定和落实干部监督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对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和办理有关问题举报,组织实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抽查核实工作。
7.负责全县老干部工作的宏观指导、政策制定、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指导落实全县离休干部和副县级以上退休干部(不含职级晋升为副处级及以上的退休干部)的待遇、管理工作。负责县离退休老干部学习和活动阵地的建设、管理工作。
8.负责指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科学文化、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负责县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县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负责审批县级各部门和直属企业、事业单位党总支及党支部的建立,党组织领导班子的组成,并负责其考核、培训工作。
9.统一管理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10.负责全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县委党建领导小组、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力。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启动实施新一轮干部培训计划,办好“雄关大讲堂”,持续深化县级党校分类建设,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见行见效。成立邓小燕党代表工作室,打造二十大代表实训基地,储备培养各行业先锋模范党员100名以上。
2.激励干部奋勇争一流。试点建设干部管理信息化平台,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系统性和班子配备精准度。深入推进红色薪火工程,实施“初苗提能、后备储能、菁英续能、头雁强能、专业赋能”五大行动,常态储备300名优秀年轻干部和专业性干部,实现年轻科级干部占比、专业匹配度尽快达标。出台激励干部“拼经济、比发展、争一流”若干措施,选树一批“雄关先锋”人物,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和“暖心赋力”,进一步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3.大力建设党建示范点。围绕“抓点示范、整体提升”工作思路,规划建设党建品牌矩阵,实现一系统一特色、一乡镇一品牌、一村(社)一亮点。全面启动村(社区)党群服务阵地提升改造,突出抓好中省财政扶持村项目建设和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评选一批乡村振兴“领头雁”和“十佳支书”。实施易地搬迁安置点治理整体提升、老旧小区治理提效行动,推进各领域党建融合发展。
4.做大剑门人才朋友圈。持续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加快县域人才创新平台建设,加强与上城区、广安市以及毗邻市县人才战略协同联动,以四大园区、重点企业等为载体新建一批人才孵化器(园)。大力培育全省全市有影响力的人才领军人物,持续办好青年人才集体婚礼,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
5.抓实巡视巡察后半篇。压实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销号,举一反三提升干部选任、基层党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持续开展涉组涉干信访专项整治,包案化解一批信访积案,力争年内信访量下降50%以上。
6.加强离退休干部政治思想和党组织建设。加强老干部关心关爱,组织召开在绵老干部座谈会,开展助力乡村振兴老干部志愿服务行动。
第二部分 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县委组织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县委组织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11487788.3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35268.9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如党代会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3年收入预算11487788.31元,其中:上年结转776606.26元,占6.7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11182.05元,占93.2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3年支出预算11487788.31元,其中:基本支出7842834.79元,占68.27%;项目支出3644953.52元,占31.73%。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87788.31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735268.9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项目减少(如党代会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11182.0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606.26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79049.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8370.8元、卫生健康支出286393.4元、住房保障支出433974.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委组织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711182.05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09398.22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54806.89元,占79.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1508.96元,占13.45%;卫生健康支出285946.48元,占2.67%;住房保障支出 428919.72元,占4.0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4680883.93元,主要用于:组织部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70000.00元,主要用于:80岁老党员定补、困难党员帮扶、大组工网迁移、维护等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855678.96元,主要用于:组织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4824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员教育培训相关费用、干部春节慰问等费用。包括选调生到村任职补助、挂职干部春节慰问、援彝干部春节慰问、驻村帮扶保障经费、党员培训教育费、剑门英才之家运行经费、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网络宣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老干部《晚霞》杂志费、党员志愿服务工作经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2021年脱贫县千名紧缺专业人才顶岗培训、省直部门(单位)驻村干部培训班费用、干部春节慰问、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3年预算数为869616.00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春节及重阳节慰问金、老干部公用经费、老干部异地活动费、老干部体检费、老干部特需费、老干部《晚霞》杂志费。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71892.96元,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93706.80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92239.68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28919.72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包括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42834.79元,其中:
人员经费7166462.5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生活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676372.25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12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12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县委组织部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督查检查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县委组织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下属部机关1家行政单位、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76372.25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92028.48元,减少11.98%。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会议费减少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县委组织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中共剑阁县委组织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县委组织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22个,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 715.11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8.4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287.59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机关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部机关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组织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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