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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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辖区服务人口1.3万余人,医院的职能主要是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经过几代人的努力,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综合性卫生院,是辖区的医疗技术指导中心、急救中心,担负了全辖区内人民的诊疗和疑难危重病人的救护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加强医院党建工作、立足党建抓好医院发展

(二)积极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培养,积极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

(四)对医疗设备适当投入,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能力提升,严格绩效考核制度

(六)认真落实医保政策,适应医保制度改革

(七)适应新要求,继续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第三部分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382291.48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54299.03元,主要原因是因为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减少上年财政结转资金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收入预算4382291.48元,其中:上年结转316188.93元,占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102.56元,占4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160000.00元,占比4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支出预算4382291.48元,其中:基本支出2143961.48元,占49%;项目支出2238330.00元,占5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22291.48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54299.03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06102.5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6188.93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1424.44元、卫生健康支出1841371.52元、住房保障支出119495.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06102.5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2792.59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9327.36元,占8.36%;卫生健康支出1627279.67元,占85.37%;住房保障支出119495.52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1547615.99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327.3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19495.52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9663.68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43961.48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8671.2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05290.2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75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5290.24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东宝镇卫生院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五)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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