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位于剑阁县开封镇中心街15号。目前属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定点医院。
医院现有职工115人。其中:在编92人,合同(临聘)职工23人、在岗人员中:高级职称5人,中级职称12人,初级职称75人,本科学历49人
建筑设施:我院占地面积4700平方米,建筑面积9508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7000平方米,设门诊部、住院部,开放140张床位。
拥有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动态心电图机、高频电刀、麻醉呼吸机、简易呼吸机、电动洗胃机、牙科综合治疗仪、胎心音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免疫分析仪、腰椎牵引床、颈椎治疗仪、中频治疗议、蜡疗仪、中药熏蒸仪、彩超、直接数字化X光机、CT、核酸检测等高精设备。
医院开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口腔科、皮肤科、中医理疗科、放射、功能、检验、输血等临床科室。能开展胆囊切除、胃肠穿孔修补、阑尾切除、疝修补、子宫全切及次全切、卵巢囊肿切除、宫外孕手术治疗、顺产接生、四肢骨折复位及内固定手术治疗。对临床常见病、多发病能给予积极准确的诊治,并对临床危重、急诊病人进行有效的抢救和治疗。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1.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扩大家庭医生来源渠道,引导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和非公医疗机构医生加入家庭医生队伍。不断丰富签约服务内涵和服务方式,全面实行弹性化服务协议和签约服务回访,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履约基础上,各地力争使签约率每年提高1-3个百分点。尚未落实签约服务费的地方抓紧协调落实签约服务费。
2、长期卧床病人服务方面,医院已制定了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管理方案,组建了10支由村、乡、医生组成的健康服务团队,为行动不便的高龄、独居老人提供了1次“敲门行动”服务活动。
(二)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方面
1.确定了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是不断提升投资效益和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对开封医院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全院上下,十分重视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工作。
2.修订了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建设实施案,已与相关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三)积极引进人才,加大人才培养,积极优化人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
人才是医院的立院之本,发展之源,我院人才面临严重两极分化,培养人才迫在眉睫,今年我院将在临床、护理、上招聘人员,争取今年外派医生、护理外出培训学习,外派年轻医生外出进修学习。今年将对每个岗位进行工作效率及能力进行评估,对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要求的坚决给予调整。
(四)对医疗设备适当投入,满足医院业务需要
根据政策的支持,力争引进胃镜、彩超设备,同时落实好新旧设备的使用,如经颅多普勒、骨密度仪、碳呼气试验、肺功能检测等。对检验科设备要充分论证其成本核算,医生要充分掌握各种检验项目、结果意义。对新设备要加大宣传,同时提升对设备的操作能力。
(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及能力提升,严格绩效考核制度
1.医疗质量是医院的核心,只有规范的医疗行为才能确保医院及患者的安全,才能有力助推医院向正确方向发展,我院将在医疗质量管理上决不松懈,落实好十八项核心制度及十大安全目标,每月必须有培训、有检查、有通报、有整改情况,医疗质量将长期做到PDCA管理。
2.我院将继续开展与绵阳市三及中医院的合作,加强与县人民医院及中医院的联动,维护好远程会诊,并利用好远程会诊功能。
第二部分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8616986.5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759105.28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资金及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入预算38616986.59元,其中:上年结转3080497元,占7.9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536489.59元,占29.87%;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000000.00元,占比62.1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支出预算38616986.59元,其中:基本支出14149044.76元,占36.64%;项目支出24467941.83元,占63.3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616986.5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265709.4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结转资金及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616986.5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0497.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00275.84元、卫生健康支出12001708.99元、住房保障支出715001.76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536489.5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85212.4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3335.68元,占8.26%;卫生健康支出9868152.15元,占85.54%;住房保障支出715001.76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53335.6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9391484.31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76667.84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15001.76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16986.59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05050.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
公用经费772458.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2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15%。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2458.88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9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开封镇中心卫生院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职工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工资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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