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0    浏览量:次    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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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职能简介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始建于1968年,是一所集医疗护理、预防保健、计划生育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国家二级乙等综合医院,根据两项改革乡镇卫生院区域调整,现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分别设置有碑垭、广坪、禾丰、摇铃四分院。

全镇辖区面积217.5平方公里,辖19村4社区,148个村(居)民小组。全镇人口数为5.5万人,其中本地农村3.2万人,场镇常住人口2.1万人。服务辐射人口10万人。

占地面积13500平方米(本院10000平方米),业务用房总面积9600平方米(本院6000平方米)。床位编制数120张,开放床位154张。全院共有编制90人,现在岗职工118(本院84人)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04人,占职工总数的88.1%;行管后勤人员14人,占职工总数的11.9%;副高以上职称9人,中级职称9人,初级职称84人;本科学历40人(其中研究生2人、医学学士生7人),大专学历65人,中专学历7人;目前床位与职工总数之比是1:0.98,床位与医师之比是1:0.46,床护比是1:0.28。设临床科室15个,医技科室6个,职能科室18个。拥有心电监护仪、除颤仪、动态心电图机、高频电刀、麻醉呼吸机、简易呼吸机、肺功能检测仪、雾化吸入器、电动洗胃机、牙科综合治疗仪、胎心音监护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全自动免疫分析仪、三维电动多功能治疗仪、腰椎四维牵引床、颈椎治疗仪、中频治疗议、蜡疗仪、中药熏蒸仪、三维彩超(迈瑞DC-70Pro)、直接数字化X光机(迈瑞DigEye 280T)、OPtima CT、电子胃镜、核酸检测等高精设备三十余台件。

二、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重点工作

1、努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本年内,医院将以省级基层重点专科建设的呼吸内科能力提升与消化内科验收为契机,努力突破瓶颈,加强人才培训,提升内涵实力。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训计划,以外出进修、医院短训、到兄弟单位交流学习、病历评审等措施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力争再培训1至3名“全能”人才。

3、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本年内医院将采用统一安排、乡村联动、分片负责的形式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探索将基本公共卫服务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的新途径。

4、继续做实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严防新冠疫情流行的反弹。

5、加强分院管理,实现分院同步发展。

6、努力推进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公共卫生指导中心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力争2023年4月份开工建设,2023年年底投入使用。

7、争取项目资金投入,实现省级基层重点专科建设的呼吸内科与消化内科建设项目及二级乙等综合医院复审顺利过关。

第二部分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41135525.83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8195261.39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入预算41135525.83元,其中:上年结转1683977.55元,占4.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1548.28元,占25.4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9000000元,占70.50% 。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支出预算4113552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19264.83元,占27.52%;项目支出29816261元,占72.4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135525.83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42581.61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以及上年结转经费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51548.28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83977.55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19671.14元、卫生健康支出10057591.81元、住房保障支出658262.88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51548.28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6324.86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8841.92元,占8.4%;卫生健康支出8915601.56元,占85.3%;住房保障支出658262.88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877683.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8476759.61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38841.92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58262.88元,主要用于:单位按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319264.83元,其中:

人员经费10701597.9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617666.8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 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下降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元,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 2023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7666.88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27789.89元,增长4.7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共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剑阁县白龙镇中心卫生院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2023年度)

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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