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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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概况

一、职能简介

剑阁县普安镇现有中心卫生院一所,中心卫生院下设分院5个,中心卫生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一级甲等卫生院,医院建筑面积 8500 平方米,开放病床104张,年收治住院病人 3800  人,年门诊  8.2万 人次。现有在职职工125人,其中有高级职称 4 人,中级职称 24人,初级职称 75 人,

门诊部设有中西医内、儿、妇、外、皮肤、口腔、五官等临床科室,开设有B超、心电、放射、化验、脑电、脑血管检查等医技科室。本院还设有碎石、泌尿生殖、疼痛小针刀、针灸理疗等特色专科,碎石专科被评为市级重点专科。住院部现开放病床  张,设有普通病区、爱婴区,还设有治疗室、手术室、危重急症抢救室、分娩室、待产室。

医院配置有大型体外震波碎石机、前列腺汽化电切镜、膀胱镜、心电监护仪、微波治疗、牙科综合治疗机、婴儿暖箱等大中型高精尖治疗设备以及DR、脑电地形图、彩色脑血管多普勒、B超、心电图机、血糖仪、全自动生化仪、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分析仪、仪等大中型诊疗设备,各类诊疗设备共50余台件。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按照县卫健局提出的医疗、护理要求,按照医院等级化建设要求,认真开展基础医疗、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扶贫工作,加强医疗护理质量管理。今年利用“特色科室”、“社区医院”创建为契机,加强医院的内涵建设,要求全院职工要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要求。

(二)进一步完善医院的规章制度,加强临聘人员的管理,加强医院的劳动纪律管理,严格考勤制度,严格执行医院缺陷管理制度,确保医院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加强领导责任制管理,年初与各科主任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三)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全镇农民、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率。加强医院内部管理,强化内涵建设,规范运作程序,控制次均住院费用,实际报账比例达到全县平均水平,为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优质、价廉、热忱的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服务目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四)强化医院管理,达到“科学化医院管理,人性化医疗服务,高水平医疗质量,低成本高效经营”的目标。今年继续执行院科两级管理,执行一岗双责的管理模式,将医疗、医技、护理、公卫等各项工作的质量纳入绩效考核。认真学习,全面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严格按新的病历书写规范完成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管理归档工作。要求处方书写合格率达100%,简易病历书写合格率达80%以上,辅助检查会诊率门诊达80%以上、住院达100%,24小时病历书写完成率达100%,各种医疗知情签字率100%,证据收集保存完好率100%。甲级病历率达95%,护理三查八对准确率达100%,执行医嘱准确率达100%,操作规范准确率达100%,划价准确率100%,药品调配准确率达100%,院内感染率为0,传染病登记报告率达100%。急救药品齐备、合格率达100%,抢救器材、设备完好率达100%,急救病员时人员到位齐全、及时率达100%,抢救准确率达100%,操作准确率达100%。严格按照医院的各种管理制度办事,严格执行医疗、医技、护理、预防接种各项操作规程,全面完成医疗、医技、护理等临床工作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院内感染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手术室、预防接种门诊、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处的规范化管理。强化供应室的消毒供应工作,确保高压灭菌安全有效。做好一次性用品、医疗废物、药品废弃包装合的回收和处理工作,自觉接受相关业务部门的监督管理;加强医疗废水管理,做到达标排放。

(六)加强医院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落实固定资产购置处理、开支审批等制度,确保医院财务管理工作严格规范。强化财务监督和审计,定期组织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行为。针对医院管理中的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实现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重点做好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以及耗材价格等信息的公开,杜绝乱收费现象。

(七)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今年将按照县卫健局公共卫生服务要求,把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一是加强居民建档工作,对普安镇居住的居民和村民重新进行排查,为符合要求的群众进一步规范完善健康档案。二是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工作,要求全院医务人员要加大宣传,继续为广大居民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宣传健康教育知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同时做好居民健康卡的登记协助工作。三是加强计免接种工作。加强常规免疫接种工作管理及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免疫接种服务质量,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免疫接种工作,杜绝接种事故发生,实行常年门诊预防接种制度,提高预防接种质量,强化安全注射意识。保质、保量为辖区内所有儿童提供免疫接种服务,及时进行常规免疫接种数据的报告工作。四是加强0—6岁儿童的管理。为辖区内0-6岁儿童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建册率≥90%,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监测漏报率<5%。为每位新生儿访视至少3次,包括新生儿健康检查,指导母乳喂养、新生儿护理等,访视率≥90%。五是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为受孕妇女发放叶酸,加强叶酸服用知识宣传。加强优生优育知识宣传,要求孕产妇要按照产前检查要求开展产前检查工作,提高高危产妇的安全管理。做好艾滋病三阻断检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六是加强老年人管理工作。今年将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做健康体检。七是加强慢性病的管理。医院将按照慢性病管理的要求,对本辖区内患有高血压和糖尿病的患者进行健康检查,同时定期进行随访,加强健康教育知识宣传,并对他们进行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八是加强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我们的主要任务是对辖区内诊断明确、在家居住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九是加强传染病以及公共突发卫生事件的管理。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协助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定期对学校以及公共场所进行督导和指导,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按程序进行上报,不能瞒报、漏报。今年各科室要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十是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十一是开展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医院组建的8个医疗服务团队每月上门开展医疗服务工作。

第二部分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支总预算32591873.4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76658.9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以及人员经费增加和两项改革,合并了4个单位(城北卫生院、田家卫生院、闻溪卫生院、凉山卫生院)。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收入预算32591873.49元,其中:上年结转2906983.6万元,占9%;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18240845元,占5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4044.89元,占35%。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支出预算32591873.49元,其中:基本支出13755703.49元,占42%;项目支出18836170元,占5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44044.8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17367.72元,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444044.89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06983.6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7133.58元、卫生健康支出12554713.47元、住房保障支出729181.4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44044.89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17367.7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241.92元,占8.5%;卫生健康支出9742621.53元,占85.13%;住房保障支出729181.44元,占6.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72241.9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2023年预算数为9256500.57元,主要用于: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86120.96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729181.44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755703.49元,其中:

人员经费12996872.55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758830.94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6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单位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减少20%。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58830.9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救护车1辆。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剑阁县普安镇中心卫生院单位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 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室补助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层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用于机构其他卫生健康相关事务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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