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和法律、法规、规章,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责任。编制全县国土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全县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拟订国土资源在经济运行、城乡统筹等方面的调控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循环经济的措施;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起草地质环境保护的规定、实施细则。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指导全县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检查乡镇人民政府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土地、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的执行情况。查处本辖区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调查处理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计划。参与审核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及其调整。组织调处权属纠纷,负责土地确权及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承担全县耕地保护的责任,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牵头拟定并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规定,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的监督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强化“项目年”建设。积极争取省厅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下达,同时积极向本级财政争取项目配套资金,积极推进地灾治理等前期储备工作,全力完成省市《三年行动计划》规划部署任务,预计2023年开展工程治理7处,排危除险16处,避险搬迁34户等具体内容,该批次项目力争2023年底全面完工。继续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投、乡镇主体”原则,进一步完善增减挂钩项目管理长效机制,积极协调推进在建项目,努力将获得的节余指标对外流转,同时加大补充耕地项目工作,力争完成上级下达的3000亩补充耕地和700亩垦造水田任务,同时加快推进水田垦造投资项目工作,预计在1月底前完成项目选址、现场踏勘等前期工作,力争2月底前开工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石英砂专班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已规划的约477万吨石英砂资源进行配制,摸清我县砂石资源品质、价格等相关情况,确保前期涉及的石英砂资源的探矿,采矿权的设置等有关工作顺利进行。
(二)心怀“国之大者”,在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上见行见效。一是全面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切实完善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细则,不断压实属地政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年度耕地“进出平衡”,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积极推行“田长制”。推动县乡村三级田长制责任体系落实落地,努力构建分级保护、逐级负责、奖惩并举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三是“开源”和“节流”并举。加大国土综合整治实施力度,切实推进土地开发复垦工作,落实补充耕地来源,增加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量,在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同时,保障我县社会经济发展。
(三)强化引领保障,在擘画发展蓝图上谋定未来。一是建立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快完善全县“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科学优化全县国土空间格局,为未来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空间指引。二是强化全生命周期管控。建立“规划一张图”智慧城市体系。三是切实提升城市规划建设品质。完善重点地段城市设计和加强城市建筑风貌及色彩管理,科学编制城市色彩规划。
(四)围绕经济大盘,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精准发力。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推动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与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专班落地落实、高效运行,切实为全县重点产业专班及重大项目提供有力要素保障。二是主动靠前服务。加强重大项目用地规划计划指标保障,持续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全力服务项目落地开工。对重大项目进一步优化“绿色通道”服务,实行容缺审查、全程辅导,力争市级审查在承诺时限内提速30%。同时优化临时用地审批程序,对建设项目所需临时用地即报即审。三是坚持集约节约用地。科学编制年度供地计划,持续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加快推进区域评估工作,加大园区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力度。四是提升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以新发展格局做好矿产资源保障,围绕区域发展、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发展,做好战略找矿,落实矿产资源保障,全面履行好石英砂产业专班牵头单位职责,全力推动石英砂产业链式发展。
(五)突出惠民利民,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上用心用情。一是开展“群众不动产登记办证难攻坚年”活动。积极推进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切实将不动产登记工作改革成效体现到群众受益、人民满意上来。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自然资源领域“放管服”改革,探索不动产登记“秒批秒办”模式,大力推行“即时办、就近办、网上办”,努力构建便捷高效、便民利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三是持续推动市县区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发展,力争成为全省不动产登记标杆。四是着力构建自然资源综合调查监测机制。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有力的基础支撑。积极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林权数据整合、集体土地所有权更新等基础性工作,扎实为乡村振兴、生态产品提供基础数据。五是全力做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改革工作。按照部省统一安排,启动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价格体系建设、资产平衡表编制等改革工作,夯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基础。
(六)聚力绿色发展,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上久久为功。一是以绿色矿业助力高质量发展。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新出让的矿权把绿色矿山、绿色产业作为准入条件,按绿色矿山标准改造现有矿山。二是做实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日常监管工作。出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年度修编工作规范,对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修复赋予更适合实际的规范和监管;在全县在建与生产矿山中推选出一批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对生态修复效果好的矿山申请采矿权延续等环节予以支持,提升矿业权人履行生态修复义务的积极性。三是持续探索“生态修复+矿山土地综合修复利用+废弃资源利用+产业融合”模式。大力实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稳步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清零。同时,积极探索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与补充耕地相结合,拓宽补充耕地来源渠道。为创新农村环境治理新模式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
(七)守牢安全底线,在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重大风险上持续用力。一是切实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工作。做实搬迁摸底调查,科学编制搬迁规划,细化搬迁工作措施,分轻重缓急实施,做到应搬尽搬。二是深入实施地质灾害全域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及时消除地灾隐患。三是构建科学防控体系。努力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双控体系,推动地灾防治同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有效衔接,深入推进依法防灾治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四是抓好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推动全县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五是抓好自然资源领域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依法依规加强自然资源领域信访工作,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做到“三个不发生”,切实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持续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八)抓好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以市县联动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扎实开展“巡查反馈问题整改年”活动,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强烈的自我革命精神向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常态化开展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抓实党风廉政教育,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强化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梳理重点权力廉政风险点,完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贯通协同机制,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三、单位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核准编制总数为117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参公编制48名,事业编制53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1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参公人员41人,事业人员56人,工勤人员1人(机关工勤);退休人员28人。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属一级预算单位,其中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全额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剑阁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参公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剑阁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副科级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剑阁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剑阁县国土整治中心,全额拨款,公益一类;12个自然资源管理所,全额拨款,公益一类。
第二部分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76567565.69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7017134.3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减少、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减少等。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收入预算176567565.69元,其中:上年结转862200元,占0.4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5865.69元,占9.8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359500元,占89.6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支出预算176567565.69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5865.69元,占9.42%;项目支出159941700元,占90.58%。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6567565.69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7017134.31元,主要原因是上年项目结转资金减少、2023年项目预算资金减少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45865.6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8359500元、上年结转8622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944.48元、卫生健康支出615972.24元、住房保障支出923958.36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523990.61元、城乡社区支出15840170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7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45865.69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120665.69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资增加等因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944.48元,占7.1%;卫生健康支出615972.24元,占3.55%;住房保障支出923958.36元,占5.3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4123990.61元,占81.4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0000元,占2.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31944.48元,主要用于: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813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07842.2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923958.36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7794434.3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159556.31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局基本运行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170000元,专项用于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委托业务费。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23年预算数450000元,专项用于地质灾害驻守技术支撑单位、地质灾害防治巡排查所产生的交通费、差旅费、宣传费、培训费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625865.69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40978.5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384887.17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6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6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自然资源业务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58401700元,其中: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30000000元;土地出让业务支出37415200元;农业生产发展支出90849500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100000元;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7000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自然资源局下属局机关1个行政单位以及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以及3个事业单位的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384887.17元,比2021年预算增长217487.17元,增长18.6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经费增加等因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64.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剑阁县自然资源局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越野车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5个,其中:人员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16625865.69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4个,涉及预算1590795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表1.单位收支总表
表1-1.单位收入总表
表1-2.单位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剑阁县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表7.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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