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审计局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审计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制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组织对全县性重大投资项目、制订突发性公共事项、重要专项资金及国家、省、市、县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对直接审计、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2.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责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县长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县政府委托向人大提出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县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县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罚的建议:(1)、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2)、乡(镇)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3)、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县政府投资和以县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县属国有企业和地方金融机构、县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县政府部门以及其他单位受县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在剑援助、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8)、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应由县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及依法属县审计局监督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县政府或县政府主管部门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县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10.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组织建设全县审计信息系统。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四五”目标任务、市委八届二次全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保障县委“1233”执政兴县战略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围绕乡村振兴、财政财务收支、系列民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重点领域开展审计,加大重大风险揭示力度,着力提升监督质效。紧盯住房、教育、医疗、生态环境和乡村振兴等民生审计实事,重点关注国家各项政策执行成效和难点堵点,坚持促进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研究型”审计,提出审计建议为县委县政府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当好合格参谋。
主要开展以下方面工作:
1、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2、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3、乡镇或部门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5、民生审计。
6、县委、县政府、县纪委监委临时交办的事项。
第二部分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审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7,037,703.65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16,852.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收入预算7,037,703.65元,其中:上年结转200,000.00元,占2.8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7,703.65元,占97.1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支出预算7,037,703.65元,其中:基本支出5,735,703.65元,占81.5%;项目支出1,302,000.00元,占18.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037,703.65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16,852.22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837,703.65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0,0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0,969.5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770.72元、卫生健康支出210,385.36元、住房保障支出315,578.04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37,703.65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15,297.45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90,969.53元,占86.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0,770.72元,占6.15%;卫生健康支出210,385.36元,占3.08%;住房保障支出315,578.04元,占4.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3,416,604.48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及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0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局机关开展党组织活动,包括: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092,000.00元,主要用于:审计项目经费、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经费、审计视频会商系统经费,包括审计费用、差旅费、维修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372,365.05元,主要用于: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0,770.72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39,715.92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70,669.44元,主要用于: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315,578.04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735,,703.65元,其中:
人员经费5,298,400.42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437,303.23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0,0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0,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审计局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其他乘用车0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用于0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审计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审计局下属局机关一家行政单位以及一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7,303.23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1,262.47元,增加13.27%。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审计局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审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审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其中:人员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529.84万元;运转类项目 3个,涉及预算44.7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9.2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审计局机关及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审计局机关开展党组织活动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指审计项目经费、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经费、审计视频会商系统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县政府投资审计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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