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2.拟订全县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水路运输有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运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征收办法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省、市、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贯彻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剑阁通用航空机场、青剑阆高速公路、省道302线剑阁境鹤龄至开封镇段提升改造工程、省道416线东宝镇至盐店镇段公路改建工程、剑阁县鹤龄镇至羊岭镇公路改扩建工程、茶园沟旅游景区至张王镇旅游公路(剑门关至张王镇段)工程国道108线至绵广高速复线互通连接线等项目前期工作推进,向上争取项目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
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广元山区公路专项改善工程(二期)、西成客专剑门关站旅游客运中心项目、五指山农旅融合园区道路项目完工。绵苍高速剑阁段桥、隧等控制性工程基本完工,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剑阁段全线开工建设。剑门关三国文化旅游大道、剑南物流中心、国道347线厚子铺至印盒嘴公路改建工程、国光至元山快速通道项目开工建设,剑门关收费站匝道拓宽、利州赤化至剑阁一级公路项目力争年内开工。
强化公路养护管理。强化公路日常管理养护和路基路面病害整治,扎实抓好G108线大中修处治、农村公路水毁路段恢复处治及绵苍高速剑阁段、京昆高速广元至绵阳段扩容项目剑阁段建设借用现有农村公路通行,造成公路路基路面病害的维修维护。完成国道108线剑阁境双旗美村、汉阳至小剑、石洞沟现代农业园区等3处安全隐患整治。启动开封、漏风垭、新桥和王河等4个基层养护站标准化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逐步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
规范运输市场管理。建立网约车平台,规范发展网约车服务。巩固农村客运区域化经营成果,实现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强化运输源头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依法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拒检冲岗和“黑的”非法运营及客运班线、公交车、出租车违规违章经营等行为。
巩固安全生产平稳形势。突出“两站”、京昆高速剑门关出口交通卡点和寄递物流流通疫情防控重点,严把新冠疫情“外防输入”交通运输关口。突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扎实抓好道路运输、水上交通、项目建设等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智能交通信息化建设,建成县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应急救援专业装备、设施、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处置能力。
加快民生工程实施。坚持“库中项目优先”原则,抓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提升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水平。建成撤并建制村硬化路窄路加宽155.9公里、通组路113公里、农村桥梁5座、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151.5公里、平安渡运项目6个。完成京昆高速剑阁城区段噪音扰民处置工程。
第二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十四、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159486261.95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59486261.95元,其中:上年结转102200426.1元,占64.0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41835.85元,占35.6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4000元,占0.28%。
(二)支出预算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59486261.95元,其中:基本支出53350157.06元,占33.45%;项目支出106136104.89元,占66.55%。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9486261.95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6841835.8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44000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2200426.1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75032.47元、卫生健康支出1764828.21元、城乡社区支出444000元、农林水支出4574251元、交通运输支出146622008.75元、住房保障支出2606141.52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6841835.85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6991.84元,占5.54%;卫生健康支出1573495.92元,占2.77%;交通运输支出49761104.21元,占87.54%;住房保障支出2360243.88元,占4.1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3年预算数为3146991.84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22285.3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2023年预算数为1351210.56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行政运行(01项)2023年预算数为9632774.08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引进人才安家补助费、日常公用经费、工会经费与福利费、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遗属生活补助费等。
5.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养护(06项)2023年预算数为28147929.74元,主要用于:职工工资、津贴、奖金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商品和服务支出,供养人员生活补助、金子山隧道电费及机电设施维护费。
6.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和运输安全(10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元,主要用于:安全工作经费。
7.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公路运输管理(12项)2023年预算数为11160400.39元,主要用于:农村客运保险及运营补助、公交车运营补助。
8.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海事管理(31项)2023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主要用于:水上交通安全远程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经费、公务船运行维护开支。
9.交通运输支出(214类)公路水路运输(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2023年预算数为600000元,主要用于:重点工作专班经费、下普隧道电费、剑门关隧道电费。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3年预算数为2360243.88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350157.06元,其中:
人员经费50298818.98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051338.08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80603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6033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暂未编入年初部门预算,执行中,县财政根据各单位上报的2023年因公临时出国(境)任务,按程序报批后下达预算。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将及时公开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预算下降19.39%。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上级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减少15000元。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2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7辆,交通应急指挥车3辆、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2023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0000元,用于2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交通应急指挥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4000元,其中:国道108线清江河大桥新建工程融资利息。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下属局机关1家行政单位,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1家参公单位,剑阁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剑阁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和剑阁县县道公路养护段3家全额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47298.08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没有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7辆,交通应急指挥车3辆、其他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2023年剑阁县交通运输局部门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9个,其中:人员类项目17个,涉及预算48430630.77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3497305.08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0个,涉及预算53579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七)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反映公路养护支出。
(八)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九)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十)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海事管理(项):反映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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