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3-0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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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有丁好全、刘雨碧因保管不善,将其位于剑阁县普安镇青碑村三组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川2021剑阁县不动产权第0036542号)毁损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作遗失声明,现声明该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申请人:丁好全 刘雨碧

2023年3月1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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