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通〔2023〕5号
为保障我县能源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中广核广元剑阁高池风电场项目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白龙镇红岩村、黄林村、剑峰村、石滩村、唐家村、摇铃村,开封镇白云村、马林村、天珠村、杨岭村、迎水社区、友爱社区,拟征收面积约11亩(详见附件),实际征收范围、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用于中广核广元剑阁高池风电场项目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白龙镇人民政府、开封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中广核广元剑阁高池风电场项目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共四十一个)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5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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