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公兴镇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杜绝“占优补劣”,实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行动,大力提升粮食生产能力。
保护耕地,坚决“零容忍”的态度。巩固拓展撂荒地清零成果,健全耕地数量质量监测监管机制,规范耕地占补平衡,落实占优补优确保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对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严格遵守“八不准”。对违反“八不准”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经济损失。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持续增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全面目标任务,做好协调、配合、监督等工作,抓好我镇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全面落实“鱼米之乡”项目,镇内2500亩面积不打折扣,以2022年为基础,保证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15000亩、其中复合种植6510亩、幼果林套种1050亩、大豆扩种7444亩,示范片7个,扩大公兴镇播种面积,抓好示范创建,落实关键技术,科学防灾减灾。
我镇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坚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底线。将镇内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细化到村、组、农户和田块,并建立面积落实和工作推进台账,落实任务具体情况。早宣传、早发动、早落实,大力推行“代耕制、托管制”,严格管控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现象和“防病保粮、虫口夺粮”。全镇要抓好“一片三线”集中种植示范区域,建设优质品种和高质高效集成技术,实现“科技人员直接到户、技术要领直接到人、良种良法直接到田”争取2023年我镇再创新高,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农业强镇为己任。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蜀ICP备06003751号-1 川公网安备 51082302000134号
联系电话:(0839)6666670传真:(0839)6600947 网站标识码:510823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