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2023年第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与政务新媒体监测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情况。一季度,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务信息746 条,其中公开重点领域信息272条。武连镇、普安镇、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羊岭镇、柳沟镇、秀钟乡、木马镇、元山镇、姚家镇、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等单位一季度(截至3月15日)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信息为0条。
(二)政务新媒体情况。截至目前,全县正常运行的政务新媒体共20个,其中,政务微博2个,政务微信公众号18个。各政务新媒体运维良好,未产生因政务公开而引起的重大舆情等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信息发布审核不到位。个别单位信息发布审校环节缺失,“三审”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的错敏信息。尤其是2023年全县部门预算中出现政治类严重错误表述。个别单位多次被省、市预警提醒。(详细问题见附件2)
(二)政务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在一季度政务新媒体巡查中发现个别政务新媒体长时间未更新,如“德润普安”“秀美张王”“雄秀剑门关”“剑阁人社”“诗意江口 醉美水乡”“活力元山”均出现超过14天未更新。(详细问题见附件2)
(三)办事服务问题依然整改不到位。部分单位对2022年一季度通报反映的“对四川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剑阁站点办事事项存在的问题”一直未自查整改,导致每月省政府门户网站监测报告中涉及我县扣分项高达十余分。如,社会团体成立登记中食品小经营店备案续期、食品小经营店备案变更、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认定等栏目均无审批结果样本。又如,护士延续执业注册、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等栏目示例样表不准确。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移动互联网时代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凝聚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县级部门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应用、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压实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履行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解决好“建而不用、建而不管、管不到位”等问题。
(二)加强内容保障。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规定,充分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要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提高政务公开主动性和积极性。要不断强化政务新媒体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要紧密围绕中心、着眼大局,深入推进“五公开”,做好主题策划和线上线下联动推广,主动加强政策文件解读和县长信箱留言办理工作和重点推送重要政策文件信息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健全内容保障。要强化内容建设,严格落实“三审”责任制,提高政务新媒体信息原创度,牢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错敏信息上网。
(三)加快问题整改。各乡镇、县级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落实主管主办职责,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同时,对功能相近、利用率低,维护能力较弱的政务新媒体,要坚决关停注销。本季度检查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详见附件2)要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纸质档及电子档)于2023年3月24日前报送至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申永强 黄荣科,0839-6600926)。
附件:1.2023年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2.2023年一季度监测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
附件1
2023年一季度全县政务公开监测情况统计表
乡 镇 |
一季度审发信息 数量(条) |
县级部门 |
一季度审发信息 数量(条) |
武连镇 |
18 |
县水利局 |
23 |
普安镇 |
16 |
县市场监管局 |
23 |
公兴镇 |
13 |
县教育局 |
19 |
涂山镇 |
12 |
县发展和改革局 |
18 |
龙源镇 |
12 |
县交通运输局 |
17 |
下寺镇 |
12 |
县统计局 |
15 |
鹤龄镇 |
12 |
剑阁县生态环境局 |
13 |
店子镇 |
10 |
县农业农村局 |
13 |
杨村镇 |
10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12 |
盐店镇 |
9 |
县行政审批局 |
10 |
王河镇 |
6 |
县卫生健康局 |
10 |
汉阳镇 |
6 |
县司法局 |
10 |
义兴镇 |
6 |
县公安局 |
8 |
樵店乡 |
5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7 |
金仙镇 |
5 |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6 |
东宝镇 |
5 |
县乡村振兴局 |
5 |
白龙镇 |
4 |
县审计局 |
5 |
剑门关镇 |
3 |
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
5 |
香沉镇 |
3 |
县自然资源局 |
4 |
张王镇 |
3 |
县应急管理局 |
4 |
江口镇 |
2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4 |
开封镇 |
1 |
县林业局 |
4 |
演圣镇 |
1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2 |
羊岭镇 |
0 |
县财政局 |
2 |
柳沟镇 |
0 |
县商合局 |
1 |
秀钟乡 |
0 |
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1 |
木马镇 |
0 |
县医疗保障局 |
0 |
元山镇 |
0 |
县民政局 |
0 |
姚家镇 |
0 |
|
|
备注:1.政务公开数据来自剑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5日。本统计数据除政府年报外;
2.政务公开监测情况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依据,2023年全年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任务数60条,其中每季度不少于12条。
附件2
2023年一季度监测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政务新媒体名单
类别 |
政务新媒体名称 |
主办单位 |
突出问题 |
微信 |
剑阁应急 |
县应急管理局 |
红头文件上网; |
微博 |
德润普安 |
普安镇 |
2022年12月22日-2023年1月9日超过14天未更新 |
微信 |
秀美张王 |
张王镇 |
2022年12月19日-2023年1月5日超过14天未更新; |
微信 |
雄秀剑门关 |
剑门关镇 |
2023年1月28日-2023年2月13日超过14天未更新; |
微信 |
剑阁人社 |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17日超过14天未更新; |
微信 |
活力元山 |
元山镇 |
2023年1月4日-2023年1月28日超过14天未更新; |
微博 |
剑阁文旅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
微博 |
法治剑阁 |
县司法局 |
|
类别 |
政务新媒体名称 |
主办单位 |
突出问题 |
微信 |
剑阁教育 |
县教育局 |
|
微信 |
剑阁生态环境 |
剑阁生态环境局 |
|
微信 |
健康剑阁 |
县卫健局 |
|
微信 |
平安剑阁 |
县公安局 |
|
微博 |
平安剑阁 |
县公安局 |
|
微博 |
剑门关旅游 |
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 |
|
(该文件有删减)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建设与维护:广元市电子政务外网运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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