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去春来,经济回暖。为打造最优营商环境,3月24日,剑阁县司法局联合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检察院、丰都县司法局专项工作组对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开展跨区域协同监管。
当日上午,剑阁县司法局分管领导及相关业务人员陪同丰都县专项工作组一行就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郝某在剑阁县开展经营活动的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走访座谈。
实地调查结束后,剑阁县司法局组织召开“川渝地区(剑阁、丰都)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监督管理”联席会议。丰都县专项工作组一行、剑阁县人民检察院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关于印发<川渝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检会〔2023〕2号)精神。
会议明确了两地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川渝两地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扎实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会议商定了成渝地区(剑阁—丰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系列举措。剑阁县司法局、丰都县司法局就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来返审批、教育学习、公益活动、日常监管等方面达成初步一致意见。一要明确双方职责,确保协同监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二要畅通联动机制,确保两地对跨区域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的外出审批、定位监管有效衔接;三要通力协管合作,切实保障好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剑顺利开展营商活动。
近年来,剑阁县司法局在管理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时主动作为、连心架桥,为30余名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外出从事经营活动在法律框架内搭建“绿色通道”,技术赋能,智慧监管,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鼓励支持和帮助涉民营企业矫正对象顺利开展营商活动,助推全县经济高速高效高质量繁荣发展。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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