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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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有关部门、各乡镇、各有关企业: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开展2023年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以下简称“先行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工作指引》规定条件组织申报,并具备以下条件(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省乡村振兴重点联系县(市、区)所在市(州)可适当放宽):

(一)有科技示范基地:有特色优势产业,并建有1个特色产业科技示范基地,集中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示范推广新品种/新技术3个(项)以上。

(二)有科技服务站点和科技特派员:建有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兴村在线驿站、电商网点等科技服务站点2个以上,且运行良好。有市级以上科技特派员2名以上,每年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科普宣教等活动5次以上,且工作开展效果好。

(三)有科普培训场所:建有科普基地(场馆)、培训教室等科普培训场所1个以上。

(四)有新型经营主体:有村集体经济和联农惠农利益联结机制,集体经济管理规范、发展情况良好,有涉农企业或县(市、区)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个以上,企业和经营主体善于利用科技来增收增效、致富强业。

(五)有党建工作引领: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充分,工作运转高效,优先支持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获评5A级先进村党组织的村和近5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表扬的村。

二、申报流程

(一)拟申报先行村的村委会填报《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创建申报表》(附件1)和《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方案》(附件2),报乡(镇)党委政府、县经信科局审核。

(二)县经信科局会同乡(镇)党委政府研究,做好先行村遴选,指导编制高质量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所在市(州)科技局。

(三)于2023年5月8日前,将盖章的申报表和建设方案(一式三份)送至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剑阁县隆庆街131号),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1193280180@qq.com。

三、联系方式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科技股

联系人:邹荣、杨均

联系电话:0839-6625835

附件:1.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创建申报表

2.四川省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先行村建设方案


剑阁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4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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