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阁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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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解:《剑阁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剑府办函〔202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剑阁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剑阁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健康剑阁建设,推动全县慢性病预防控制工作深入开展,切实提高我县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16〕4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通过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综合控制慢性病社会和个体风险,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早诊早治、疾病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减少慢性病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不利影响,全面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1.高标准通过“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验收。

2.建立健全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慢性病健康服务需求的综合防治服务网络和工作机制。

3.进一步完善慢性病监测与信息管理制度,提高慢性病防治能力。

4.构建社区支持环境,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降低人群慢性病危险因素水平,减少过早死亡和致残率,有效控制和减轻慢性病造成的社会经济负担。

(二)主要指标

1.健康状况: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5年下降≥10%,心脑血管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205.1/10万及以下,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标化死亡率降至9/10万及以下。

2.知识知晓率: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70%,30岁以上高血压知晓率≥60%,18岁以上糖尿病知晓率>55%,居民健康素养水平>25%。

3.健康行为形成率:15岁及以上人群吸烟率低于20%,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不高于5克,成人人均每日食用油摄入量不高于25—30克,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40%以上。

4.早期发现率:发现高危人群登记率达到100%,高危人群纳入健康管理率≥30%。

5.慢性病管理率:35岁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70%。

6.慢性病控制率:人群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控制率达到60%,或高于全省平均水平5%以上。

三、工作内容

(一)完善慢性病防控政策

1.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卫生健康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常务)负责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剑阁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慢性病防控职责,建立完善信息反馈沟通制度和工作督导制度,开展示范区建设多部门联合督导;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融入相关部门政策规章制度,包含烟草控制、降低有害饮酒、减盐、控油、控制体重、全民健身等慢性病危害因素干预、疾病管理等内容。

2.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经费。将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决算管理,按规划、计划保障示范区建设专项工作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3.建立有效的绩效管理及评价机制。将创建示范区实施方案相关工作纳入各相关部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并进行绩效考核,落实问责制度,提高群众对慢性病综合防控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加大慢性病防控环境支持

1.构建全方位健康支持性环境。开展健康家庭、社区、单位、学校、食堂、餐厅、酒店建设,数量逐年增加;按照国家标准开展健康主题公园、步道、小屋、健康一条街等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数量逐年增加。

2.为群众提供方便、可及的自助式健康检测服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各乡镇卫生院要设立自助式健康检测点,并提供个体化健康指导。

3.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普及公共体育设施,提高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建设15分钟健身圈,居民健身设施完好,提高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公共体育场地、有条件的企事业、学校的体育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向居民开放;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符合单位特点的健身和竞赛活动;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确保中、小学生每天校内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4.开展烟草控制,降低人群吸烟率。全县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禁止烟草广告;建设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各级医疗机构开展简短戒烟服务培训,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简短戒烟服务;降低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三)开展“三减三健”专项行动

1.开展专题宣传。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日常宣传,宣传内容覆盖全民营养周、中国减盐周、世界爱牙日、世界骨质疏松日等“三减三健”各个方面,全年不少于6次。

2.开展专项活动。推广使用限量盐勺、限量油壶和健康腰围尺健康小三件,让居民食盐与食用油的摄入量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儿童窝沟封闭服务项目,让12岁儿童患龋率<25%。将骨密度检测纳入常规体检范围,逐年提高50岁及以上人群骨密度检测率。加强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能力建设,社区至少配备1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每年组织培训1次以上,开展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参与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进医院“五进”活动。

(四)促进慢性病防控体系整合

1.建立“防治结合、分工协作、优势互补、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实现慢性病综合防治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合。

2.加强慢性病防控队伍建设。加强县疾控中心慢性病防控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建设,提升县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专业人员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加强慢性病防控工作。

(五)提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开展慢性病防治全民健康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扩大传播慢性病防治和慢性病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的范围;开展幼儿园、中小学校健康行为方式教育。

2.提高居民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知晓率和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通过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政策措施落实,提高居民对心脑血管疾病、恶性肿瘤、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核心知识的知晓率,全面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3.发挥社会团体和群众组织在慢性病防控中的积极作用。开展群众性健身运动;每年至少开展1次多部门组织的集体性健身活动;鼓励社区慢性病患者积极参与社区自我健康管理活动。

(六)落实慢性病全程管理

1.规范健康体检,开展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加强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重大慢性病的早期发现与管理。开展学生、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和职工定期健康体检和健康指导;应用推广成熟的适宜技术,早期发现诊治慢性病患者,并及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

2.建立分级诊疗制度,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规范化管理。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慢性病分级诊疗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团队负责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服务;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知晓率,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3.完善区域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机构间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实现公共卫生服务、诊疗信息互联互通,应用“互联网+”、健康大数据提供便捷、高效的健康管理服务。

4.中西医并重,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预防、保健、诊疗、康复中的作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设立中医综合服务区,宣传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5.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衔接。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重大疾病保障等相关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根据省级医保药品报销目录,配备使用一定数量或比例药品。

6.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促进医养结合。通过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力量参与,为慢性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促进慢性病全程防治管理服务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服务融合。

(七)开展慢性病监测评估

1.开展过程质量控制和重点慢性病监测工作。规范开展覆盖辖区慢性病及相关危险因素监测,掌握辖区重点慢性病的基本状况、影响因素和疾病负担,确保慢性病监测数据互联互通。

2.每5年开展一次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及时发布人群慢性病防控有关健康信息。

(八)创新引领

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要与本地社会、文化等建设和公共服务、公共产品供给相结合;总结有创新、有特色案例。

四、工作进度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底前)

1.成立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

2.召开剑阁县创建国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动员大会。

第二阶段:创建实施阶段(2023年4月—7月下旬)

1.相关部门、乡镇及社区对照部门职责及《慢性病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解读及任务分解表》要求开展工作。

2.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及联络员会议,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和乡镇及社区开展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阶段:深化阶段(2023年8月—9月上旬)

1.相关部门、乡镇及社区对照具体职责任务进一步巩固、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

2.收集整理创建工作档案和图片资料。

3.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慢性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检查和评估。

第四阶段:申报验收阶段(2023年9月下旬)

提交县创国慢示范区申报表、自评表、慢性病防控社会因素调查报告、工作报告,申报省级考核验收。

第五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23年10月及以后)

进一步深化我县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建立适应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求的慢性病综合防控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要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协调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相应工作专班,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专(兼)职负责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定期向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保障,加大投入。逐步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力量支持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慢性病防控工作长久可持续发展。县财政局要给予相应比例的配套经费,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情况逐年增加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经费。要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投入慢性病防控工作,充分利用社保基金和社会公益资金等资源,逐步满足慢性病防控需求,形成多元化的慢性病防控模式。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创建目标,广泛开展慢性病防控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预防慢性病知识水平和技能,积极参与慢性病防控,最大程度地减少慢性病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四)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坚持把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与省级健康促进县、国家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等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提升工作效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定责定岗,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创建成功。

(五)严格把关,规范资料。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本部门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过程中的文字和图片等档案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专卷,确保创建工作经得起检验。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县纪委监委机关、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和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根据创建工作要求,定期不定期督查暗访,定期通报推进情况,并将结果纳入乡镇、县级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创建工作不重视、责任不落实、任务不落实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1.剑阁县创国慢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2.剑阁县创国慢示范区建设指标体系及任务分解表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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