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母芳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1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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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3〕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母芳同志为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2年2月起计算;
房长江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总经济师。
免去:
张贵杰、杨翠同志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职务;
房长江同志的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左文豪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杨全顺、韩前进同志的县国省道公路养护段副段长职务;
黄威同志的县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挂职)职务;
杨柠菲同志的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鹏、赵思谦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挂职)职务;
张强同志的剑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职务;
唐啟埕、刘烽吉同志的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副主任(挂职)职务;
何清池同志的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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