樵店乡:让“枫桥式”工作法在基层治理中落地生花

发布日期:2023-04-23    浏览量:次    来源:樵店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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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樵店乡组织全乡35位法律明白人、网格员召开专题会议,分享了一则本乡矛盾纠纷成功化解的典型案例—高龄老人占用垃圾房养殖家禽引发矛盾事件。

4月10日,乡调解员接到木林村一位村民举报电话:“李老头在村垃圾站养鸡,不让村民仍垃圾,造成我村环境卫生污染严重”。

占用村垃圾站养鸡的是位年逾70的老大爷,多年以来,李大爷留给村民印象都是“年纪大、身体差、不讲理、蛮横”等负面形象,群众一听是他的问题,连连摆手表示无计可施,最后乡调解员出马,三两下就解决了问题,大家纷纷跑去取经,调解员打趣的说:“我去给他喝了听话水”。

其实李大爷喝“听话水”就是“枫桥式”工作经验的实践形式。“枫桥式”工作经验就是在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原来,此垃圾站已废弃许久,平时在这扔垃圾的人极少,李大爷家里场地不够,正好可以用这块地养自己的几只老母鸡,随后就一直在此处养鸡,由于养殖数量越来越多,影响到附近村民生活环境,经阻拦后不妥协并与附近村民发生纠纷。

矛盾要化解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原则,让“火力”在理解和善意中慢慢降级。

调解员了解事情始末后先是协调帮忙李大爷在房后找了一块可养鸡的地。李大爷看着干部因为他的事忙出忙进,觉得感激又不好意思,调解干部便趁热打铁,喊周边邻居过来和李大爷拉家常、讲道理、还喊了法律明白人给李大爷唠唠法治案例。“我第一次和这么多人摊开心扉聊天,也是第一次让认识到自己侵害了大家的利益”李大爷说道。

在调解员不断引导下,大家对村级治理发表了很多意见,并提议召开村民议事会重新制定村规民约,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成果。

矛盾要治理必须加大源头整治,让“火源”在协商和制度约束中起底。

随后木林村组织召开了一场村民委员会。会上,村两委结合往年村规民约、道德积分制实施情况,广泛征求村民代表意见,充分讨论分析,最终汇总形成较为规范、系统、完善的《木林村村民自治约定》。同时邀请法律工作服务者分享了本县、本乡乃至本村典型法治案例,宣传了《新民法典》、《森林防灭火工作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回答了村民代表提出的环境保护、婚姻纠纷、土地纠纷等具体法律问题。最后,到场老党员罗礼帮追忆了革命年代的文明谦让、团结互助小故事,在场人员无不动容落泪。会后,工作人员专门采访了李大爷,李大爷表示“我虽不是党员,却也有一颗向党心,大家都愿意为建好美丽和谐文明法治的村子出力,我出不了啥子力,但是以后也知道讲法治、讲道理,不拖大家后腿”。

李大爷的事情得以圆满解决,并推动了木林村治理机制的完善,是因为正确应用了“枫桥式经验”工作法,调解员适时引导和发动群众,捡要紧处发力,在紧要处提供依据,从情感处引起共情。

“矛盾纠纷是村民生活交流的另类表现形式,也能够充分反映社会问题,就如本次事件中李大爷会占用公共场所,且没有及时被发现,充分暴露出基层治理薄弱点:一是法治意识提升工作不到位;二是村民自治制度不够完善,共创共建共享意识不够强;三是矛盾发现机制不够健全,网格员、雪亮工程、慧眼工程等作用发挥不充分。我们调解人员在处理纠纷过程中一定要正视纠纷中反映出的民意、民需和我们工作的不足,及时补短板、强弱项,静下心来思考、沉下身去服务,不断强化为民服务宗旨意识,发动群众,坚持德治、法治、自治有效融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不断创新工作实践形式,让枫桥式工作经验在樵店落地生花”,党委书记严燕琼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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