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剑阁县召开2023年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学习传达国家、省、市关于做好2023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相关部门、各涉水乡镇分管领导及县交通运输局直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是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主汛期即将到来,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强化责任落实,突出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修订完善恶劣天气水上交通应急预案和船舶“一船一策”防汛预案,提高应急能力建设,清点准备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应急救援队伍;二是健全信息通报机制,遇有汛情或气候异常等突发状况,与乡镇、水务、气象、应急等部门间要建立信息通报渠道,及时互通信息,提醒企业、船主(船员)、乘客和水上交通从业人员注意防范,做好应急处置;三是乡镇渡口签单员要严格按照《六不发航》规定,严把船舶发航关,严格执行救生衣“两个100%”行动,确保救生衣100%配备和100%穿戴;四是要加强辖区涉客、涉砂船舶源头管理,切实规范乡镇自用船的日常安全管理,持续更新一台账四清单,坚决取缔辖区“三无”船舶;五是加强禁采期非运行船舶安全停泊管理工作,落实汛期防“跑船”八条措施,科学规划船舶集中停泊区,规范船舶系缆方式,实行停泊区“区长”负责制,严禁出现“跑船”事故;六是加强各类船舶及水上交通安全巡查检查,开展船舶突出问题整治专项执法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跟踪督查整改、销号情况,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闭合”台账。
会议要求,一是要加强部门、乡镇协调联动,做好汛期气候水情预报分析,争取防汛抗灾主动权;二是要加大应急队伍教育培训和应急物资筹备力度,确保快速响应、有效处置;三是要加强值班值守和工作督导检查,严防发生“跑船”事件或责任事故,实现平安度汛。
会上,县级各相关部门和涉水乡镇作了交流发言,签订了2023年水上交通安全责任书,并对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开展了业务培训。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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