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寺镇:“1234”工作法为基层社会治理注入新活力

发布日期:2023-04-28    浏览量:次    来源: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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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下寺镇以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始终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和“自治法治德治”相融的理念,围绕“发展是主题、平安是基础、稳定是责任”的社会治理工作思路,探索出“1234”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法,构筑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为建设“和合清江,礼贤下寺”营造了良好发展环境。

坚持一个核心,突出党建引领作用。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示范领导作用,把党小组建在网格上,成立了“党支部+党小组+调委会+网格”的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治安巡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平安建设等工作,对网格员发现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归类处置,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有效打通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

构建两个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一是构建“一站式”服务体系。坚持资源共享、融合便民的原则,将信访接待、便民服务、综治中心相整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矛盾纠纷的诉求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和反馈,努力实现让群众“最多跑一次”。二是构建“智慧治理”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数字赋能+社会治理”联动新模式,整合原有重点区域监控摄像头,利用雪亮工程和天网,实时查看公共区域的联网监控,及时掌握镇村(社区)安全隐患、环境卫生等情况,推动信息化与基层治理深度融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化基层治理新格局。

组建三支队伍,凝聚基层治理合力。一是整合“乡贤”“五老人员”“网格员”为主力的调解队伍,以民主推选的方式选出会乡音、知民意、懂法律的“新乡贤”,担任兼职人民调解员,同时将37名网格员全部纳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格,全覆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事务指引等服务。二是建立治安巡逻队。由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建立21支村(社区)治安巡逻队,具体负责辖区日常治安联防联控、交通安全劝导、森林防火巡查、防汛度汛巡查、重大活动安保等的巡逻巡查活动,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建立法律志愿服务队,由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工作人员及守法先进单位负责人、有威望的乡贤和“法律明白人”组成,实行派遣式和群众“点单式”服务。

健全“四项机制”,强化为民服务保障。一是建立“组摸底、村分类、镇揽总”三级联动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涉稳问题,实行台账管理,分类管控,根据纠纷难易程度、管辖区域,落实责任单位和包案人员,规定调解时限,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二是落实“非诉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在调解员调解成功后,将争议较大、影响较大、涉及金额较大的纠纷及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提升非诉方式解决纠纷的权威性。三是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按照“以奖代补、以案定补”实施办法,将调解案件划分为简易、普通、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类别,明确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分梯次核定个案补贴。四是完善奖惩考评机制。对工作突出的调解员按照5%至20%的标准梯度上浮个案补贴,对获得各级表彰的调委会和调解员按照表彰级别予以奖励,对包案化解处理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包案领导及包案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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