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合理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征地综合地价修订工作的通知》( 川自然资函[2022] 24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修订技术方案( 2022年版)〉的通知》( 川自然资办函[2022] 122号 )规定,目前我县已完成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修订工作,现将修订成果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5月8日至2023年5月23日,如公众对修订成果存在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反馈(联系人及电话:彭先生,0839--6601517)。
最终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8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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