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关于李金辉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2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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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人发〔2023〕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经县十九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任命:

李金辉同志为县中医医院院长;

唐江山同志为县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

吴  婷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何泽民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主任;

胡  敏同志为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主任;

彭  越、王立龚同志为县粮食事务中心副主任;

陈  杰同志为县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总工程师;

夏  超同志为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昊熙同志为县住房保障中心主任;

贯玉波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郑甫松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安全总监;

方  浩同志为县武都引水工程事务中心主任;

江雪蓉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

杨光红同志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刘  鲜同志为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徐程杰同志为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李  珊同志为县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

刘宗刚同志为县乡村振兴局总工程师;

罗  鹏同志为县招商服务中心主任;

赵志刚、何丽娟同志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

任职时间从2022年4月起计算。

免去:

郭子仲同志的县成人教育中心副主任职务。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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