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办发〔202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按照县政府工作需要,现将《剑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印发给你们。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日
剑阁县人民政府领导工作分工
范为民 县长 主持县政府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工作。分管县审计局。
王仕雄 县委常委、副县长 挂职期间,不负责相关工作。
周展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负责东西部协作工作。协助负责工业、旅游、招商引资等工作。
杜海燕 县委常委、副县长(挂职) 负责省内对口帮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医疗保障、金融等工作。协助负责教育、商务、卫生健康、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工作。
分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金融工作局等单位。
联系县公务员局、人行剑阁支行、工行剑阁支行、农行剑阁支行、中国银行剑阁支行、农发行剑阁支行、农商银行剑阁支行、邮储银行剑阁支行、广元市发展村镇银行、人保财险剑阁支公司、中国人寿剑阁支公司等单位。
唐镭珂 县委常委、副县长 协助负责工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在王仕雄同志挂职期间: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事务)、税务、融资、国防动员、目标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行政效能、依法行政、机关事务等工作。协助负责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国有资产和金融事务中心、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财政监督检查事务中心等单位。协助分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县监察委、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巡察办、县委改革办、县委保密机要局、县税务局、驻剑部队、县民主党派等单位。
唐家华 副县长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林业、水利、移民、烟草、气象、供销合作、中药材产业、亭子湖和升钟湖管理开发、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等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中药材产业发展管理办公室)、县供销联社、县亭子湖和升钟湖发展事务中心、县烟叶发展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烟草专卖局、县气象局等单位。
王文波 副县长 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中医药产业)、自然资源、土地房屋征收等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中医药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规划编研中心、县计生协会等单位。
联系县老龄委办、川投水务剑阁公司、邮政剑阁分公司、西成高铁剑门关站、成都铁路绵阳车务段沙溪坝站等单位。
在王仕雄同志挂职期间:
统筹县域经济发展、项目投资等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粮食和物资储备、以工代赈)、通用航空、川东北经济区协同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等工作。
分管县发展改革局、县粮食事务中心。
陈映儒 副县长 负责教育、旅游、商务、文化、体育、广电、住房公积金、共青团、科协、精神文明、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工作。
分管县教育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残联、县成人教育中心、县文化旅游康养产业发展中心等单位。
联系团县委、县妇联、县科协、县民宗局、县台办、县红十字会、县关工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剑阁管理部、县新闻出版局(县版权局)、县精神文明办、县文联、县作协、县社科联、县融媒体中心、县地方志研究中心。
谢家远 副县长 负责工业经济、招商引资、生态环境保护、民营经济、统计、信息产业、通信、科学技术、市场监管、行政审批、营商环境、公共资源交易、经济合作(承接产业转移)、能源、经济开发区、军民融合、老区促进、天然气勘探开发等工作。
分管县经信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统计局、剑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经济合作事务中心、剑阁生态环境局、县民营经济服务中心等单位。
联系县委军民融合办、国家统计局剑阁调查队、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贸促会、县老促会、国网广元剑阁供电公司、川西北气矿剑阁天然气净化厂、市天然气公司剑阁分公司、剑阁县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电信剑阁分公司、移动剑阁分公司、联通剑阁分公司、中国通信服务剑阁分公司等单位。
温开勇 副县长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综合行政执法(乱修乱建)、退役军人事务、道路交通安全、净空、护铁、人民防空等工作。领导县公安局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执法局、县退役军人局等单位。
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群工局等单位。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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