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续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省市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落细落实“四抓四防”举措,着力破解政府采购项目频繁废标(终止评审)现象,降低采购成本,为项目实施保驾护航。
一、抓业务学习,增“防废之识”。一是定期组织各股室业务人员召开政府采购业务学习交流会,认真学习政府采购领域的法律法规、政府采购违法案例,深入解读新出台的法规政策,提升业务水平。二是由交易组织股牵头,针对我中心近期废标(终止评审)的项目进行研讨,参会人员谏言献策,分析废标(终止评审)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书面反馈,举一反三,逐渐熟知哪些环节容易发生废标(终止评审),哪些方面应当谨慎操作,不断增强防范意识,从而减少废标(终止评审)现象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
二、抓采购需求,守“防废之源”。采购需求是采购项目的最关键环节,也是废标(终止评审)现象发生的源头,交易受理股将服务前置,从以下几方面主动靠前指导,与采购人对接,提供业务政策咨询,严格审核采购需求。一是对采购需求的完整性、采购预算的合理性、风险控制的审查、一体化平台的操作等进行一对一指导,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由采购人修改。二是对采购需求中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要求与采购项目无关,及时提醒采购人予以取消。三是对技术复杂的项目,应重点防止资格条件排他性和技术指标倾向性,如有供应商对采购需求的不合理性提出质疑,第一时间反馈给采购人,再根据供应商质疑情况组织行业专家进行论证,从源头上确保采购需求明确合规完整。
三、抓文件编制,固“防废之本”。我中心高度重视采购文件的编制,实行三级审核机制,受理股编制后各股长初审,再提交分管领导审核,最后由会审小组全体成员通过召开会审会议集体审核,重大项目邀请相关部门集体会商。一是审查核采购文件语言文字表述是否严谨、准确,采购文件格式是否规范,要求是否清晰,避免出现歧义和前后不一,供应商对其理解有误而被废标(终止评审)。二是审核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仔细审核商务要求及各项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通过不合理分包、制造商授权、特定业绩要求、设置排他性评分标准等方式,排斥潜在供应商投标(响应)。确保采购文件编制做到“不漏”“不粗”“不错”。
四、抓评审复核,筑“防废之墙”。在组织评审环节,我中心精心组织每一个项目,全力确保评审结果合法合规。一是提前准备,一次性告知采购人,一体化平台操作流程、评审时注意事项。二是发挥现场监督作用,及时提醒评审专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依法审慎进行评审,客观公正对待所有供应商,不得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三是当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被评审无效时,应及时反馈告知供应商,说明原因让其心服口服,避免引起质疑和投诉,同时让供应商“吃一堑,长一智”,避免以后再发生类似情况。四是评审结束后,由组织股2名工作人员和现场监督一起,对评审结果进行认真细致复核,进一步降低废标(终止评审)率,提高一次性通过率。截至目前,我中心中标(成交)金额达2116.25万元,节资率实现21%。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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