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府函〔2023〕39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柳沟镇2023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增减挂钩)的请示》(剑自然资〔2023〕1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将柳沟镇2023年第1批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实施方案》。
二、原则同意将柳沟镇新民村六组集体农用地0.2044公顷其中(其中非永久基本农田耕地0.1123公顷,其他农用地0.0921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用于农村居民建房。
三、请你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指导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认真开展实地核实,严格按照土地用途权限审批每户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相关手续,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此复。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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