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日期:2024-06-19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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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政策文件

行政法规、规章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2

规范性文件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乡村振兴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3

其他政策文件

·涉及乡村振兴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4

监测对象识别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人口识别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识别程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逐级审核)

·识别结果(监测户名单、数量)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所在行政村

■社区/村公示栏




5

乡村振兴资金

财政衔接资金分配结果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6

年度计划

·年度县级衔接资金等项目计划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计划安排情况(资金计划批复文件)

·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完成、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和联农益农带农机制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7

小额信贷贴息补助

·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公示栏

■查询点



8

东西部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联农益农带农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东西部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9

省内对口帮扶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联农益农带农机制、绩效目标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省内对口帮扶资金主管部门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10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

项目库建设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联农益农带农机制等)

·申报流程(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

·申报结果(项目库规模、项目名单)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11

年度计划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联农益农带农机制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12

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联农益农带农机制等)

·项目实施后情况(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13

监督管理

监督举报

监督电话(12317)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县级乡村振兴部门、乡镇人民政府

■政府网站

■公示栏

■查询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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