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日期:2023-06-30    浏览量:次    来源: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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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2年基本药物制度服务项目
中央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地方主管部门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资金使用单位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959.06 959.06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505.3 505.3 100%
       地方资金 262.86 262.86 100%
        其他资金(市县) 190.9 190.9 100%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目标2: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村卫生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时限 2022年12月底前 2022年12月底前
经济效益
指标
乡村医生收入 ≥1万元 1万元
社会效益
指标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中长期 中长期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层医疗机构满意度 ≥80% 90%
……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剑阁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6月30日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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