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剑府通〔2023〕17号)

发布日期:2023-07-05    浏览量:次    来源: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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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府通〔2023〕17号


为保障我县交通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启动G347剑阁县涂山镇(厚子铺)至元山镇(印盒嘴)段改建工程、剑阁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土地征收工作,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及面积

拟征收土地位于剑阁县元山镇粮丰村、同桥社区、白坝村、时古社区,演圣镇亭坝村、金刚村、寅圣社区、梁垭村,金仙镇桥楼村、西河村、大顺村,涂山镇东河社区、厚子铺社区,开封镇朝阳村,王河镇新电村、南华村、华阳社区、深垭村(详见附件)。实际征收范围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为准。

二、征收目的

拟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三、拟征收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次征收工作由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与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勘测定界。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用途、面积、产权人及家庭成员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情况进行调查,请有关权利人予以支持配合。

五、其它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地范围内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结构建房申请、土地使用权调整和流转等事项。凡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1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G347剑阁县涂山镇(厚子铺)至元山镇(印盒嘴)段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2.剑阁县道X123国光至元山公路改建工程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剑阁县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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