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纪委监委机关关于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7-05    浏览量:次    来源:剑阁县纪委监委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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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八届市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8月29日至9月28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剑阁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了提级巡察。2023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剑阁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提级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提级巡察反馈问题以来,剑阁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把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检验,全力以赴抓好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各项任务,全力做好提级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政治意识,迅速启动整改。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2023年1月12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剑阁县纪委监委机关反馈巡察意见后,县纪委监委机关对反馈问题照单全收,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带头整改、率先垂范,并于1月17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通报提级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整改方案。2月2日,县纪委监委机关向广元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报送整改方案(送审稿)。2月6日,正式印发经审核通过后的整改方案,立即全面启动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成立县纪委监委机关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委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人任成员,统筹推进县纪委监委机关整改工作,研究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整改办),日常工作由整改办牵头,县纪委监委办公室、机关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干监室、信访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参与,共同做好整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责任落实,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三是强化督促指导,提升时效质效。县纪委监委机关将提级巡察整改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先后召开3次县纪委常委会议、4次工作推进会专题听取提级巡察整改推进情况,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推进整改的具体措施,并按照“清单明责、分类管理,注重协作、共建台账”的整改思路和“一盘棋”工作模式,建立每周任务完成清单,对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下周工作计划进行跟踪记录,每周一通报一调度,制发工作通报5期,推动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细化、措施兑现及时,确保提级巡察反馈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一)聚焦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

1.学习贯彻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县纪委常委会的“第一议题”和首要政治任务。2023年1月以来,先后3次在县纪委常委会上作专题学习。二是落实专人,建立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学习台账,利用县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干部职工大会、机关支部会组织干部对习近平来川视察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全会等精神再学习,并系统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三是对研究细化的贯彻意见,进行任务分解,实行责任制度,2月27日至3月3日,统筹协调18个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和29个乡镇纪委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坚决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落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主题教育自查问题不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3月上旬,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班子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在会上带头领学党章,要求各班子成员切实对照党章找出差距。二是切实提高2022年度及今后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会前广泛征求意见54条,充分开展谈心谈话42人,班子成员深刻剖析问题18个。三是严肃认真召开2022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支部党员组织生活会。2023年3月2日,县纪委监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委班子成员严肃认真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县纪委监委机关各党支部认真组织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确保收到实效。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1月20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将巡察反馈意识形态工作问题整改列入议题研究。二是2月24日,召开剑阁县纪委监委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巡察整改约谈会,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对2020年度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未回应分管领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的3位领导进行集中约谈,要求立即整改,切实履职尽责。三是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度领导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班子及成员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材料均严格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撰写。3月2日,委领导班子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召开。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落实“三转”要求还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理退出了与主责主业无关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专班。优化人员配置和内设机关设置,全县各级纪委书记均落实专职专责,无分管与纪检监察工作无关的其他工作的情况。二是开展聚焦主责主业的专项督查,提高监督实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两个为主”及双报告业务培训,学习了《地方纪委监委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线索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处分处置工作指引(试行)》等内容,共计培训7场次180余人次,进一步强化了办案引领。三是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广元市纪检监察干部行为十条禁令》,健全完善日常工作、公文管理、机关车辆管理等机关管理制度,制定出台《谈心谈话提醒制度》、《审查调查工作内部规范制度》等内控机制,推进系统内部监督检查。

整改结果:已完成

5.“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自查自纠。召开“以案促改”自查自纠专题会议,对“以案促改”整改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二是认真开展“三个深刻剖析”。县纪委监委班子认真查摆了履行“第一责任”存在的七个方面问题,提出了明确整改方向。办公室对县纪委监委贯彻落实县委“以案促改”工作总体部署的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复盘,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干监室查摆出履行监督责任四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对应整改意见及建议。三是扎实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后半篇文章。3月1日,制发了纪检系统以案促改常态化工作实施方案,对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后半篇文章进行了详细部署,确保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

整改结果:已完成

6.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保持了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相对稳定,重申并严格执行了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二是切实加强驻村工作和驻村队伍的管理,3月21日在县纪委常委会上对2023年一季度驻村工作进行了专题报告,强化驻村工作的统筹管理。3月17日召开驻村工作专题会议,组织3个驻村工作队学习驻村工作纪律,明确驻村工作职责,确保驻村工作的连续性、实效性和稳定性。三是严格落实脱产驻村制度,对存在未脱产驻村现象的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开展批评教育,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整改结果:已完成

7.政治监督存在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剑阁生态环境局对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全面开展复核,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问责。二是联合剑阁生态环境局、县目标绩效事务中心组建三个专项督查组,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信访件问题整改情况、省级长江经济带自查问题整改情况、西河流域乡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畜禽养殖污水处理情况开展了专项监督。三是及时督办专项监督中发现的污水处理厂(站)未正常运行和生活污水收集覆盖率不高、部分养殖场未规范收集处置畜禽粪污和环境问题突出、频繁引发信访投诉等问题。四是严肃查处在生态环保问题中履职不力,不担当、不作为的党员干部,今年以来,立案2人,组织处理3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8.日常监督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组建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并对相关人员立案审查。二是根据中央、省、市纪委要求,制定出台《中共剑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办理党风廉政意见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并按该工作措施规范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三是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下发《中共剑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办理党风廉政意见的工作提示》,明确了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的办理原则、办理范围、注意事项,并要求在各级党组(党委)会上认真组织学习,抓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监督检查等工作,严防带病提拔。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9.纪律作风整顿问题查找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入剖析。3月2日,县纪委监委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各班子成员对纪律作风问题查找不深入进行了剖析并集体讨论查摆问题共18个,且均见人见事。二是支部生活会上进行深入剖析。3月下旬,委机关三个支部先后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全体干部深入查找剖析了纪律作风方面问题。三是按季度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3月7日至3月10日,干监室对第一季度纪律作风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9个,涉及干部6人,已将检查情况通报至个人,并责成相关人员限时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10.形式主义一定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机关内部管理专题会议,优化“四制管干部”、机关手写签到等制度,做实“亮榜晒绩”制度,切实规范机关内部管理。二是扎实开展周三夜学、机关微讲堂、“柏署清读”等学习活动,优化学习内容,提升学习质效。三是深化“三聚三推三联动”专项监督格局,细化乡村振兴专项监督“五通”工程,其中,乡村振兴政策“一本通”正在排版印制,乡村振兴项目“一键通”平台已在汉阳镇、剑门镇试点开展。

整改结果:已完成

11.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机关办公用品管理制度,明确了专人管理固定资产。二是建立委机关固定资产登记台账,对现有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核实登记。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2.班子分工不明确。

整改情况:2023年2月24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议系统梳理研究领导班子分工,进一步完善整改,将党建工作、意识形态、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纳入分工内容,并正式印发《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分工》。

整改结果:已完成

13.民主生活会斗争精神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委领导班子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研读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相关文件,在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于3月上旬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会,深刻反思班子民主生活会辣味不足、斗争精神不强等问题,会议强调领导班子要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制度,带头执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各项规定。二是3月2日,领导班子召开了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前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全覆盖谈心谈话,会上从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邀请县委书记和县委组织部部长到会指导。三是提高政治意识,从严抓好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全面弘扬斗争精神,提升斗争本领。

整改结果:已完成

1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学透重大事项决策精神。二是完善修订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特别是针对“三重一大”事项予以明确,严格落实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从制度上坚决杜绝“定调”和“议而不决”等情况发生。

整改结果:已完成

15.干部队伍教育宽松软。

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调整工作岗位,开展深刻检讨。二是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干监室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督查,强力治理存在的“慵懒散浮拖”等问题,已约谈1人次、9个单位;在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上,对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深入剖析,查摆问题见人见事。三是强化内控管理和日常监督,制定了委机关室主任行为“十不准”、“六项承诺”等,从严约束规范日常行为;印发了《常态化谈心谈话工作办法》,建立定期谈心谈话提醒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办法》等,突出内部监督,严格规范程序,防止权力“任性”产生“灯下黑”。

整改结果:已完成

16.干部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在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县纪委常委会干部人事议事程序。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剑阁县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试行)》,规范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程序和会议记录。三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明确了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对纪委常委会涉及人事议题进行审核把关,对涉及应回避人选做好事前提醒。

整改结果:已完成

17.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系列重要论述列为常委会“第一议题”,强化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行动自觉。将政治理论学习与纪检监察业务学习通过支部“三会一课”、“周三夜学”等形式有机融合。比如,在专案组设立临时党支部等,以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促进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二是县纪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2023年3月21日,县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机关党委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二季度党建工作,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实现了深度融合和相互促进。三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办法》等制度,并按年度做好“一把手”抓党建述职报告。

整改结果:已完成

1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县委组织部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细化了年度工作任务,制定了分管领导落实党建工作“一岗双责”的任务清单,定期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开展监督。二是切实统筹抓党建与业务工作,以党建带动业务工作,以年轻党员为主,扎实开展“柏署清读”读书活动2期。三是加强临时党支部的监督管理。外出办案人员成立临时党支部,机关党委列出学习目录清单,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组织生活“不空挡”,党员思想不松懈。

整改结果:已完成

19.党建基础工作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3月底,委机关5个支部均完成支部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各支部新一届委员已积极履职尽责,正常开展党建工作,目前已完成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任务。二是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重视党员的培养工作,2023年一季度共对3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困难党员进行了谈心谈话,了解个人工作和生活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20.指导督促基层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优化结构,配齐村(社区)纪检监察干部,新配齐干部平均年龄43岁,均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二是严格程序,规范选举。制发了《关于完善和规范乡镇、村(社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工作提示》,通报了未按选举程序产生村(社区)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三是全面落实基层纪检监察阵地规范化建设。29个乡镇均落实“纪委书记到一楼办公”并按“六化”建设规范打造阵地,同时制定下发《中共剑阁县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基层培训“送教上门”活动的通知》,已对6个乡镇片区开展“送教上门”活动,村(社区)纪检监察干部全覆盖参与培训。

整改结果:已完成

21.对村(社区)纪检干部教育监管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进行队伍现状分析,全覆盖开展法纪知识培训、警示教育。2月14日制发了《关于开展村(社)纪检监察干部警示教育、法纪知识及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3月下旬,全县29个乡镇通过开展讲座、实地参观、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扎实开展了此次警示教育及能力提升培训,并就村(社)纪检干部队伍现状进行了分析。二是3月14日至3月20日,县纪委监委对各乡镇党委2022年村级纪检干部教育监管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向乡镇党委当面反馈了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树牢“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特殊历史使命,以整改为契机,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进一步巩固整改质效。对照市委提级巡察反馈问题再检视、再剖析,持续添措施、增举措,做到问题不查清坚决不放过、责任不追究坚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坚决不放过,推动整改工作“不走形式、不搞过场”。

(三)进一步抓好成果运用。坚持举一反三,针对提级巡察反馈问题,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在整改工作推进中不断查漏补缺,以制度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注重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等方面查找薄弱环节,建立健全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提级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839-6600994。邮政信箱:剑阁县下寺镇武公街70号县纪委信访室。电子邮箱:997882371@qq.com。

主办单位: 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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